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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改造问题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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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界经济网 作者:王君 日期:[2006-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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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应当是体现民主、公平、规范和权威性的机制。城市规划作为一种公共权力,体现公众的权益,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有效行使权力的途径,一是有效制约权力的方式,二者缺一不可。
7.6.3 改善城市改造的规划管理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被认为是“国民经济计划的继续和延伸”。因此,城市规划对城市改造的调控主要采取的是一种机械的目标管理和计划控制的方式。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城市改造也逐步由以前的政府投资行为,转变为市场调节为主的多元投资行为。城市的开发建设表现为多种经济法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或者是经济法人与公众利益的关系。
传统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城市规划体制无论在自身机构、管理机制、还是规划方法等方面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关系。加强我国城市改造的规划管理,落到实处就是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7.6.3.1 充分运用规划调控手段和级差地租的杠杆作用,发挥规划用地的潜在价值。
7.6.3.2.强化规划调控功能,稳步推进城市土地开发。
7.6.3.3.科学测算地价,合理分成土地级差收益,是规划部门的重要职责。
7.6.4 走法制化的城市改造道路
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政府角色发生重大转变,需要用法律规范各种行为,法制建设日益紧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至为重要的是要将城市改造纳入法制轨道,强化法制管理。也就是说,我国的城市改造必须走法制化的道路。分页:[1] [2] [3] [4] [5] [6] [7] [8]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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