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品应用 | 工程撷影 | 项目管理 | 施工技术 | 工程监理 | 工程养护 | 下载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施工技术 >> 种植工程 >> 正文
·土方工程 ·筑山工程 ·理水工程 ·园路工程 ·种植工程 ·其他
 

 

(北京城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来源:北京市园林局 作者:勇伟、揭俊 日期:[2006-1-12]


    13 花卉种植

    13.1总则

    地栽花卉应根据北京地区的气候特点、使用功能、立地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的选择色泽鲜艳、花冠整齐、花量大、花期较长、低矮健壮、适应性强、管理较粗放、病虫害较少的种类。

    13.2种植要求

    13.2.1地栽花卉应按照设计图定点放线,在地面准确划出位置、轮廓线。面积较大的花坛,可用方格线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13.2.2栽种带花的一、二年生花卉、球根和宿根花卉应使用容器苗。当气温高于25℃时,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宜在傍晚栽植。

    13.2.3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带土球苗,应提前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不散。

    13.2.4种植花苗的株行距,应按植株高低、分蘖多少、冠丛大小决定,以成苗后覆盖住地面为宜。

    13.2.5种植深度应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1~2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3cm。

    13.2.6水生花卉应根据不同种类习性进行种植。为适合水深的要求,可砌筑种植槽或将缸盆架设水中,种植时根部应牢固埋入泥中,防止浮起。主要水生花卉最适水深,应符合表8规定。

    13.2.7对漂浮类水生花卉,按照设计要求的范围移入水面。

    13.2.8花卉种植后,清理场地,及时浇水,保持植株清洁。

    13.3种植顺序要求

    13.3.1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13.3.2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13.3.3坡式花坛,应由上向下种植。

    13.3.4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应按前矮后高的顺序种植。

    13.3.5宿根花卉与一、二年生花卉混植时,应先种植宿根花卉,后种植一、二年生花卉。

    13.3.6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应将不同品种分别置放,色彩不得混淆(特殊设计除外)。 

    14 屋顶绿化

    14.1屋顶绿化必须根据屋顶的结构和荷载能力,在建筑物整体荷载允许范围内进行。

    14.2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

    14.3必须采用轻质、含水率高的栽培基质,基质的厚度必须依据屋顶的荷载力和种植植物的种类而变化。最低厚度不得小于35cm。

    14.4屋顶绿化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光、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高大乔木不宜使用。

    14.5种植乔木和大型植物材料必须加设固定设施。

    14.6种植植物的容器宜选用轻型材料。

    14.7参照《北京地区城市屋顶绿化指导书》的有关内容。

    15 地下设施覆土绿化

    15.1城市绿地内地下设施覆土厚度必须在3m以上。

    15.2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水、排灌系统。

    15.3应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抗风的园林植物。 

分页:[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收藏此页】【打印】【关闭】【编辑:灯台树
 文章搜索
关键字  
类别一  
类别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