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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建设项目评标标准和方法的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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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设工程招标网 日期:[201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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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规:遵守法规是根本和基础,制定任何评标标准和方法都不能违背现行法规,这是前提条件。如不能擅自降低与建设项目等级相适应的施工企业资质来制定评标标准,吸纳投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不能与现行行业标准和规程规范的具体要求相抵触等等。 公平公正:制定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应以厚此薄彼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应对某些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应针对个别潜在投标人预制优惠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潜在投标人均应一视同仁。评标标准和方法及各项考评内容或评标因素都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不能将明显损人利己的评标条款强加于评标标准和方法中,也不能将应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和责任通过制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而转嫁给投标人,制定评标标准和方法,一定要公开、公平、公正。 全面考核:制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其涉及内容应周到齐全,充分体现出综合考核、总体评价、整体比较的原则。主要应包括技术和商务两大方面:如企业资信及业绩、类似工程经历、财务状况、人员和设备等资源状况及现场配置、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响应性、投标报价合理性、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工期安排、质量标准及质量管理措施、缺陷责任期处理措施、售后服务、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合理化建议等。 突出重点:制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应根据工程具体特点,找出具有制约因素的关键点和关键问题,突出其评审地位等,有利于工程实施和建设管理。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重点,如投标报价、工期安排、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设备资源能力、类似工程经历等,都有可能同时或单独出现成为工程实施中的重点和关键问题。要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寻求解决关键问题的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最优方案,为工程顺利而圆满完成创造条件。分页:[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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