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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全套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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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土木工程网 日期:[2017-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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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甲供机电的采购及进场管理程序
1、采购程序:
(1)施工图纸出齐后,工程项目部应要求施工单位上交材料设备使用计划,同时考虑生产周期,由建设单位工程师根据工程节点需求和设备制造周期等因素编制《申报采购计划》和《招标技术规格书》。
(2)建设单位根据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报价招标采购。
(3)工程项目部定《采购合同》及各供货商的入围资格请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审批。
(4)工程项目部按经审批的入围资格要求,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招投标。
(5)由公司有关人员实施招投标。
(6)工程项目部按《采购管理办法》及招投标结果,与供货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请审批。
2、申报程序:
(1)总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提包的设备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名称、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需用数量、需用时间、技术质量等级、供货地点、编制时间。
(2)总包单位提报的计划应先提交监理单位,由总监签订后转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采购。
2、进场管理程序:
(1)进入工程现场的设备签约之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必须检查供货厂商的法人委托书、地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准用证、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技术指标等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和入围资格要求。
(2)检查进场设备的尺寸、规格、型号等是否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
(3)进场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必须做到100%,由工程项目部负责会同监理公司、总承包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设备款。
十二、施工用水电的管理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单位用电、用水均由工程项目部统一管理,用电单位必须持用电方案经工程项目部审核批准,用水单位必须挂表,并严格按批准方案认真组织施工。
2、水、电费的收取。抄表日期按当地通知收费日期,按照供电局电费单及自来水公司的水费单据收取,在每月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3、各用电、用水单位对各自的线路、管路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经常对所属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若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而不能得到及时整改,工程项目部将停止供电;发现水管有漏水现象,工程项目部将停止用水,直至整改完后供水。
4、当水、电的总表数于分表总值出现差量时,按照各施工单位的总用水、用电量对差值部分进行公摊。
十三、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1、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工程师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工程师参加验收签字确认、备案;
3、单位工程项目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安排,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参加验收签字确认、备案;
4、工程项目初验:由总包单位提出工程项目初验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批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1)内部初验参加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2)正式初验参加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质检站等相关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5、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由总包单位提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批准;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3)参加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质检站等相关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6、一般工程验收资料由总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整理准备,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参加现场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后签字确认;
7、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项目初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按照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参加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定后签字确认;
6、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总包单位提交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系统技术资料、全部竣工图和工程技术档案。
十四、工程竣工移交
1、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总包单位提出工程项目移交报告;
2、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3、总包单位提供经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套;
4、办理移交手续,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进行正式移交;
4、同时建设单位和运营公司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参加交接的人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公司领导,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二套给运营公司。
十五、工程款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审核批准的工程月报表,由总包单位提出支付申请单;
(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工程量,审计部门对结算进行核定;
(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2、工程支付申请单三份,分别由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保存。
十六、工程项目结算
1、工程项目结算原则: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移交报告、竣工验收资料;
2、总包单位提出工程结算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会签同意后,送至审计部门;
3、审计部门在完成总体审查工作;
(1)严格按照合同、设计图纸、规范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审核竣工结算是否控制在工程项目预算之内;
(2)审核竣工结算与工程项目预算差异,严格审核工程变更价款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
(3)审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实、经济签证是否确认、工程计价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4、工作总监审定同意;
5、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结算上确认签字:
(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
(2)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审核工程量、经济签证、合同变更、材料价格确认单等是否严格按照现场管理的签字程序确认,对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量、经济签证、合同变更、材料价格确认单坚决不允许进入工程结算中;
6、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四份: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及公司;
7、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及水电费、定额管理费等,并由财务主管人员做付款清单备查。分页:[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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