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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全套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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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土木工程网 日期:[2017-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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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的原则: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
(2)、因建设单位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2、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设计变更:
(1)、总包单位应以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2)、监理工程师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3)、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4)、需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确定,;
(5)、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总包单位;
3、因建设单位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
(1)、建设单位工程师下达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要求;
(2)、由工程项目部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
(3)、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总包单位;
七、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
1、施工图纸自审:
(1)、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总包单位进场前或单项工程施工前,总包单位应自行主持施工图纸自审,写出施工图纸自审记录;
(2)、总包单位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3)、监理工程师对总包单位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5)、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安排图纸会审时间。
2、施工图纸会审(了解图纸会审注意事项):
(1)、施工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共同参加;
(2)、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工作;
(3)、形成施工图纸会审纪要,由公司正式行文,四方共同会签并加盖公章,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施工图纸自审与会审内容:
(1)、施工图纸是否完整和齐全,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规程规范;
(2)、施工图纸是否与其说明书在内容上是否一致,施工图纸及其各组成部分间有无矛盾和错误;
(3)、建筑图与其相关的结构图,在尺寸、坐标、标高和说明书方面是否是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明确;
(4)、熟悉建设、施工、安装目的施工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掌握配套施工的先后次序和相互关系,审查设备安装图纸与其相配合的土建图纸,在坐标和标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土建施工的质量标准能否满足设备安装的工艺要求;
(5)、基础设计或地基处理方案同建造地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是否一致,弄清建筑物与地下构筑物、管线间的相互关系;
(6)、掌握拟建工程的建筑和结构的形成和特点,需要采取那些新技术;
(7)、复核主要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否满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8)、对于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和技术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审查现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能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9)、建筑设备和加工定货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满足;
(11)、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
(12)、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图纸是否符合建设单位要求;
4、由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图纸会审意见送达总包单位实施执行;
5、施工图纸会审意见原件应一式四份:设计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存档;
八、施工组织设计
1、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建设单位批准设计施工图纸,总包单位进场二周内编制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
(5)、总包、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横道图计划;
(7)、技术经济指标等(了解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方法);
3、监理工程师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4、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收到施工组织审计三天内提出审核意见;
5、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送达总包单位实施执行;
6、施工组织设计原件应一式三份: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存档;
7、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实现。
九、工程进度计划
1、编制原则:根据合同约定、施工设计图纸;
2、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
3、总包单位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月度计划或单项工程项目进度计划;
4、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内容:月度工程项目计划的文字形象进度说明、分部分项计划安排及完成工程量、完成计划完成投资;
5、报送监理工程师在二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6、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成;
7、监理工程师送达总包单位实施执行;
8、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原件应一式三份: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存档;
9、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进度控制的目标计划,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十、施工预算书
1、编制原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规范预结算编制与审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项目预算系指招标标底、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
(3)、工程结算系指根据合同、合同的调整条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工程资料所办理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
(4)、凡进行工程项目预结算编制审核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工作手册,遵循客观、公正、诚信原则;
(5)、严格审核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项目造价的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由总包单位进场十五日内编制完成;
3、由工程审计事务所进行审查,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不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4、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原件应一式三份: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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