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水利电力工程
5.1 水利电力工程范围
适用于水利、发电、送电、变电、核能工程。
5.2水利电力工程复杂程度
5.2.1 电力、核能、水库工程
电力、核能、水库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5.2-1
等级
工 程 特 征
I级
1. 新建4台以上同容量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燃气轮机发电工程;
2. 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下的送电、变电工程;
3. 工程复杂程度赋分值之和≤―20的水库和水电工程
II级
1. 新建或扩建2~4台单机容量50MW以上凝汽式机组及50MW及以下供热机组发电工程;
2. 电压等级220KV、330KV的送电、变电工程;
3. 工程复杂程度赋分值之和为―20~20的水库和水电工程
III级
1. 新建一台机组的发电工程,一次建设两种不同容量机组的发电工程,新建2~4台单机容量50MW以上供热机组发电工程,新建或扩建2~4台单机容量1000MW等级凝汽式机组发电工程;新能源发电工程(可再生能源、风电、潮汐等);
2. 换流站工程,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送电、变电;
3. 核电工程;
4. 工程复杂程度赋分值之和≥20的水库和水电工程
注:电力、水库工程地处深山峡谷且距交通枢纽200KM以上附加调整系数为1.1。
5.2.2 其他水利工程
其他水利工程复杂程度表 表5.2-2
1.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的建筑物投资之和与建设项目中所有建筑物投资之和的比例<30%的引调水建筑物工程;
2.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渠道管线长度之和与建设项目中所有渠道管线长度之和的比例<30%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3. 堤防等级V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4. 灌区田间工程
5. 水土保持工程
1.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的建筑物投资之和与建设项目中所有建筑物投资之和的比例在30%~60%的引调水建筑物工程;
2.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渠道管线长度之和与建设项目中所有渠道管线长度之和的比例在30%~60%的引调水建筑物工程;
3. 堤防等级III、IV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1.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的建筑物投资之和与建设项目中所有建筑物投资之和的比例>60%的引调水建筑物工程;
2. 丘陵、山区、沙漠地区管线长度之和与建设项目中所有渠道管线长度之和的比例>60%的引调水渠道管线工程;
3 堤防等级I、II级的河道治理建(构)筑物及河道堤防工程;
4. 护岸、防波堤、围堰、人工岛、围垦工程,城镇防洪、河口整治工程
注:引调水渠道或管道、河道堤防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0.85;灌区田间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0.25;水土保持工程附加调整系数0.7;河道治理及引调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附加调整系数为1.3;工程地处深山峡谷且距交通枢纽200KM以上附加调整系数为1.1。
5.3 水库和水电工程复杂程度赋分
水库和水电工程复杂程度赋分表 表5.3-1
项目
赋分值
枢纽布置方案比较
一个坝址或一条坝线方案
-10
两个坝址或两条坝线方案
5
三个坝址或三条坝线方案
10
建筑物
有副坝
-1
土石坝、常规重力坝
2
有地下洞室
6
两种坝型或两种厂型
7
新坝型,拱坝、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碾压混凝土坝
综合利用
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减淤、养殖具备一项
16
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减淤、养殖具备两项
1
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减淤、养殖具备三项
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减淤、养殖具备四项
4
防洪、发电、灌溉、供水、航运、减淤、养殖具备五项及以上
环保
环保要求简单
-3
环保要求一般
环保有特殊要求
3
泥沙
少泥沙河流
-4
多泥沙河流
冰凌
有冰凌问题
主坝坝高
坝高<30m
坝高30~50m
坝高51~70m
坝高71~150m
坝高>150m
装机容量
小于300MW
300~600MW
大于600MW
隧洞
长度小于4km
长度4~10km
长度大于10km
地震设防
地震设防烈度≥7度
基础处理
简单:地质条件好或不需进行地基处理
中等:按常规进行地基处理
复杂:地质条件复杂,需进行特殊地基处理
下泄流量
窄河谷坝高在70m以上、下泄流量25000m³/s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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