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试行)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的植树工程、草坪工程、花坛工程和绿地改造工程的操作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中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工程的施工。
2.引用标准
参照CJ/T34-91
GB50180-93
3.定义
3.1植树
指栽植、移植胸径10厘米以下的乔木,高度在3.5米以下的小乔木、花灌木、藤本植物和整形植物。
3.2大树
系指胸径在11-30厘米的乔木,高度在6米以下或带土球在1米以下的小乔木、花灌木及整形植物。胸径大于30厘米为特大树。
4.植树工程
4.1前期准备
4.1.1现场勘察。明确施工范围、管网走向、水电供应、搭建临时设施位置、交通组织、材料堆码地、地质土壤和环境保护、交叉施工的矛盾、有碍绿化施工现场清理的进度和责任。
4.1.2技术交底。业主方应邀请设计方向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技术要点、注意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4.1.3施工方与业主方应明确责任。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设计图纸,认真分析现场情况,明确双方职责。双方现场负责人员,提出施工具体方案、施工组织计划、开工报告及相关开工准备时间表和大树栽植具体技术措施。
4.1.4工程监理方应向施工方提出监理目标计划和项目监理细则。
4.2土地整理
4.2.1填换土壤
4.2.1.1填换土壤前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对严禁车辆通过的地下管网必须明确范围,设置醒目标志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要求。
4.2.1.2清除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弃渣、石渣和水泥废渣等有碍树木生长的垃圾等。
4.2.1.3填换的土壤应以耕作层沙壤土为宜,提倡使用商用土。填土的高度应遵守设计的规定。
4.2.1.4换土的地方,应先运走杂石弃渣或被污染的土壤,再填新土。行道树换土宜分段一次完成,并清扫好现场。
4.2.1.5根据设计图纸,先埋设管网和盲沟,管网线的标记与绿化线应有明显区分。
4.2.1.6填换土完成后,按竖向设计的标高平整土地或按设计地貌造型,再按设计需要用人工或旋耕机深挖耕平、细碎土块。
4.2.2定点放线
4.2.2.1定点放线时必备完整图纸、测量工具和标识材料。
4.2.2.2根据图纸确定基线和和基点进行放线。各种标记必须明确,放线后应有业主和监理验线认可。当放线与国家规范、与建筑、管网间距有矛盾时,应向设计部门提出,待设计方明确后放线。放线就绪后有监理方和业主方签字认可。
4.2.2.3行道树定点,以路缘或道路中心为基准,按图纸确定的株行距位置定点。分车带应距端头2米定点。人行道应距端头1米定点。
4.2.2.4行道树的定点与电杆、窨井、管道等障碍物有矛盾时,应调整株距,距路灯杆不得少于2米,距变压器和高压线不得少于3米,距窨井和管道不得少于1米。
4.2.2.5行道树定点放线确定后,按照打坑的大小用白灰或木桩打上标记,表示打坑的范围,或另用文字说明打坑的尺寸和深度。
4.2.2.6非行道绿地树木定点放线,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找准基点、基线,用仪器或皮尺进行。
4.2.2.7自然式栽植的定点放线,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树木的间距满足生态要求。
4.2.2.8丛植和群植放线,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或放线大样图定点,标明主题树和配景树的位置间距。
4.2.2.9绿篱按设计要求放线。
4.2.3打植树坑
4.2.3.1打树坑前现场技术人员要给工人讲明打坑的具体要求,或用文字的形式告知施工人员。
4.2.3.2打坑必须按照定点放线的位置和设计的规定进行,若遇较大的石岩,应按栽植要求进行扩坑连槽,增大开挖尺寸。
4.2.3.3坑的大小,依设计的品种、规格、土壤条件确定。土质较好和已经改换土壤的地段,坑径比根盘或土球大25~30厘米,坑深比根盘或土球大30厘米左右。如果是紫色页岩或土夹石的立地条件,应加大加深栽植坑,坑径和坑深比根盘或土球大一倍,并将坑的底部挖排水沟和重新换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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