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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
 
来源:中国园林建设网 日期:[2009-7-6]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加强本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管理、提高园林植物养护技术水平,确保植物生长繁茂,特制订本技术规程。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市的县(市)、区各类绿地内树木、花卉、藤本和攀援、地被和草坪等植物的养护。

    第1.0.3条凡经栽植成活一年以上(大树二年后)的乔木、灌木、花卉、藤本和攀援、地被和草坪等植物,其保存率均应达到98%。因不可抗力造成死亡的除外。

    第1.0.4条树木与架空线、地下管线、照明、交通及各种信号标志的关系与要求,按《宁波市园林绿化建植技术规程》有关条文规定执行。

    第1.0.5条各单位应根据分级养护管理要求、质量标准制订全年养护计划,并严格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树木养护

    第一节浇灌与排水

    第2.1.1条各类绿地,应有各自完整的浇灌与排水系统。

    第2.1.2条对新栽植的树木应根据不同树种和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期、适量的浇灌,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

    第2.1.3条已栽植成活的树木,在土壤干旱的环境中也应及时进行浇灌,对水分和空气湿度要求较高的树种,须在清晨或傍晚进行,特别是新栽或立地环境较差的树木,还应适当地进行叶面喷雾。

    第2.1.4条浇灌前应先松土。夏季浇灌宜早、晚进行,冬季浇灌选在中午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

    第2.1.5条树木周围积水应及时排除,新栽树木周围积水尤应尽快排除。

    第二节中耕除草

    第2.2.1条乔木、灌木下的大型野草必须铲除,特别是对树木危害严重的各类藤蔓,例如菟丝子等。

    第2.2.2条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应及时土。

    第2.2.3条中耕除草应选在晴朗天气,过分潮湿的土壤不宜中耕除草。

    第2.2.4条中耕深度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第三节施肥

    第2.3.1条树木休眠期和栽植前,需施基肥。树木生长期施追肥,可以按照植株的生长势进行。

    第2.3.2条施肥量应视树木生长情况、土壤肥力而定。一般乔木胸径15CM以下的,每3CM胸径应施堆肥1.0公斤,胸径在15CM以上的,每3CM胸径施堆肥1.0—2.0公斤。树木青壮年期欲扩大树冠及观花、观果植物,应适当增加施肥量。

    第2.3.3条乔木和灌木均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应与树木的冠幅相适应,深度和宽度一般为25—30CM。

    第2.3.4条施用的肥料种类选择应视树种、生长期及观赏和土壤缺肥状况等不同要求而定。早期欲扩大冠幅,宜施氮肥,观花观果树种应增施磷、钾肥。注意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的技术,并推广应用复合肥料。

    第2.3.5条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根部施肥宜在晴天,且土壤干燥时施肥;根外施肥应控制浓度,防止肥害。

    第2.3.6条花灌木宜在花后施肥,果木类应按果木种类不同的养护技术要求进行,乔木类宜春季进行。

    第四节整形、修剪

    第2.4.1条乔木和灌木的修剪应以自然构形为主。观赏树木可根据生长发育的特性对树木整形,将树冠修成一定形状。

    第2.4.2条园林树木整形修剪的时期

    (一)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落叶树中观花的花芽类树种宜在花后修剪,其它一般为落叶后至萌芽前修剪。常绿树及抗寒力差的树种在严冬不进行修剪,宜早春剪。

    (二)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进行。应根据各类树木的生长特性及不同要求进行疏枝、剥芽、摘心、去残花、疏蕾、疏果等。

    第2.4.3条乔木类:主要修剪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遇有架空线者应按杯状形修剪,树冠圆整,分枝均衡;树冠幅度,不宜覆盖全部路面,道路中间高空宜留有散放废气的空隙。常绿树应通过逐年修剪,提高主干高度以达到标准要求。

    第2.4.4条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使枝叶繁茂,分布匀称,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促进短枝和花芽形成;根据不同树种的习性可将老枝齐根剪去,留下新枝。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

    第2.4.5条绿篱类: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也可作整形修剪,特殊造型绿篱应逐步修剪成形,整形重修剪宜在早春进行,隔离带绿篱高度应控制在距地面80cm以下。

    第2.4.6条地被、攀援类:地被、攀援植物修剪应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缠的功能;对多年生的攀援植物要定期翻蔓,清除枯枝,疏删老弱的藤蔓,留新枝。

    第2.4.7条修剪时,切口都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剪口部位在剪口芽上方2—3CM;剪口要平整,按培养方向选剪口芽的方向。对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扯裂,并涂抹防腐剂,操作时必须保证安全。

    第2.4.8条根据树木年龄差异进行修剪。

    (一)幼年期树木宜轻剪,一般树冠厚度不得低于树高1/2—1/3,小苗偏于2/3为宜。

    (二)成年期修剪的目的是保持树木完整优美的树冠和健壮成长,为达到调节均衡目的应遵循如下原则:

    1.对强主枝强剪(留得短些),进行抑制;弱主枝弱剪(留得长些)促使生长。对强主枝弱剪(留得长些)进行保持;弱主枝强剪(留得短些)促使发芽生长,使侧枝分布均匀。

    2.行道树侧枝粗度大于主干粗度或接近主干粗度时,一律从基部剪除,绿地乔木可酌情处理。

    3.凡侧枝与主干并列或有争夺养分趋势的应予剪除。

    (三)老年期修剪应以恢复其生长势进行更新为主。而对于方向性好的徒长枝应予保留,用于复壮。

    第2.4.9条果木的修剪应按各类不同果木的修剪技术要求进行。

    第2.4.10条行道树与公用设施有矛盾的枝条应及时剪去,具体要求应不小于附表一的规定。

    第2.4.11条行道树修剪必须按如下规定进行安全操作:

    (一)修剪行道树应事先将操作进行的路线与交通、公交、环卫、供电等部门联系,取得密切协作,相互配合。

    (二)上树工上树前应将扶梯脚用橡皮包扎,扶梯应放置平稳,扶梯档子用铅丝加固,上下扶梯应面向扶梯。扶梯位置应放在人行道两侧。

    (三)集中思想,不准酒后上树,不准树上吸烟,不准嘻笑打闹。必须穿胶鞋,系好安全带并系扣在粗壮的大枝上,戴好安全帽,随带工具放置在工具袋内,手锯柄应系好绳索套在手腕上。

    (四)树上不准两人在同一分枝和同一方位上下作业。

    (五)上树工将大枝分段锯下前,应与地勤人员联络后,方可下落。

    (六)操作区内,必须用红、白小旗拉好安全区域。

    (七)修剪下来的树枝,落在房屋、围墙、架空线及搭挂在树上的,必须加以清除。修剪下来的树枝,应当日清除运走,属检疫对象的病虫枝应予以烧毁。

    (八)雨雪天、积雪、浓雾,树皮未干及风力七级以上,不得上树操作。

    (九)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关节炎、贫血者不得上树登高作业。

    (十)上树修剪必须有专业训练,机械作业应专人使用。第五节防护设施

    第2.5.1条围栏:为防止人畜或车辆碰撞树木,可在不影响游览、观赏和景观的条件下,在树木周围用各种栏栅、绿篱或其它措施围栏。

    第2.5.2条浅根性高大乔木在风暴来临前,应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护”的原则,在六月下旬以前做好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打地桩等六项综合措施。

    第2.5.3条因自然灾害等造成树木倒伏的,应及时扶正加固,影响交通等公用设施的应及时修剪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2.5.4条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应采取根际培土主干包扎等防寒措施。

    第2.5.5条枝叶积雪时应及时清除;有倒伏危险的树木应树立支柱支撑保护。

    第六节补植树木

    第2.6.1条树木缺株应尽早适时补植。

    第2.6.2条补植季节应以春秋两季种植为主,非种植季节补植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加强补植后的养护工作。

    第2.6.3条补植的树木,应选用原来树种,规格也应相近似;若改变树种或规格则须与原来的景观相协调。补植行道树树种必须与同路段树种一致。

    第七节枯死树木的挖除

    第2.7.1条枯死树木应连同根部及时挖除,并结合做好补植工作。

    第2.7.2条古树名木在挖除前,必须报经市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擅自挖除。

    第三章地被和草坪养护

    第一节地被

    第3.1.1条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期,每年应及时中耕除草,促进地被植物覆盖。

    第3.1.2条早春发芽前期要普遍进行施肥,采取薄肥勤施的方法。土壤干燥时要适时、适量进行浇水。

    第3.1.3条发现枯死植株应及时挖除和补植;枯叶残花要随时整理清除。

    第3.1.4条木本地被植物萌发能力强者,应在冬季休眠期进行修剪。应使植株在生长期间,始终保持在高度不超过60CM的低矮状态.

    第3.1.5条球根、宿根类地被植物,经3—4年生长后,根部分蘖已影响其正常发育时,应进行分株更新。

    第二节草坪

    第3.2.1条草坪中杂草应及时剔除,杂草过多又无法净化时,应淘汰重铺。凡低洼常年积水处,要填土整平或浅沟排水。空秃地段应及时补种。

    第3.2.2条采用化学除莠剂除草时,必须选用已经过试验成功的药剂。严格掌握施用的浓度和时间。

    第3.2.3条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适时进行中耕、加土、镇压保持土壤平整和良好的透气性。

    第3.2.4条草坪应适时进行修剪,高度视不同品种及不同季节,一般控制在4—10CM,普通草坪不超8CM。冷季型草坪(如高羊草)生长季宜控制在8CM,休眠期宜控制在10—12CM;暖季型草坪生长季控制在4—6CM,休眠期控制在4CM。

    第3.2.5条草坪靠近道路一边和树穴的草要修剪整齐,保持线条清晰,修剪前必须清除草坪上的石子、瓦砾、树枝等杂物。修剪要平整,边角无遗漏,草屑应及时清除。

    第3.2.6条草坪生长期应及时浇水,特别注意夏季、秋冬季的抗旱工作。冷季型草坪夏季应充分浇水,暖季型草坪应在早春和11月份各浇一次透水,以后视情况而定。

    第3.2.7条草坪施肥应遵循“薄肥勤施原则”,以有机肥和复合肥为主,对冷季型草坪施肥宜在10—3月进行,一般3—5次,对高羊草等品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适当增加次数。暖季型草坪视生长而定,宜在4—9月进行,一般l—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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