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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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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建工之家 日期:[2006-4-21] |
4.3.3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由内业技术人员汇总初稿,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4.3.4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
4.3.5公司技术部门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定稿。
4.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批
4.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试行)中规定格式、顺序、内容及要求来组织编写。
4.4.2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局科技处备案。
4.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4.4特大或群体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局科技处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5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4.6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4.6.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4.6.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
4.7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发放范围及管理
4.7.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发放给项目三份及有关专业人员、专业施工队。
4.7.2项目资料员收到技术部门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列表登记发放,发放范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资料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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