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英国工程招标制度
(一)英国常用的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由业主的咨询工程师(通常由工料测量师负责)通过地方和全国性传媒以及某些技术出版物刊登广告,邀请所有有兴趣的承包商对业主的拟建项目分别进行投标。简单来说,在见到业主的招标通告以后,任一合法经营的承包商都有资格就此参加工程投标,但在领取标书时必须交付一定的押金(Deposit)或提交一份业主认可的投标担保;这些押金或保证金要等到某个合适的建筑承包商正式中标后才予以返回。
对业主而言,这种招标方式风险很大,除非确证中标的承包商不仅确实具有必要的施工经验和良好的经营业绩,而且颇具经济实力,风险才会降至最小。
一般来说,由于公平竞争性的要求,政府部门往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来物色其所需的承包商。但这种方式最适合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小型项目、维修工程及某些专业性较强的特殊项目。
2、一阶段选择性招标。
采用这种招标方式,业主所需的施工队伍可从自己已掌握并认可的承包商名单或从对业主在全国性传媒和技术刊物上登载的招标广告作了回复、响应的承包商名单中挑选,邀请他们分别就业主的开发项目竞相进行招标承建。
英国曾经就这种招标方法提出了一些指导性准则和有益的建议:根据项目规模,一般可邀请5至8名承包商参与投标;应让每个承包商充分了解拟建项目的有关情况,以有助于其确定是否尚有余力承接招标工程;招标文件应列有明确的工期要求,以免投标者仅仅只围绕项目价格进行片面竞争,而且也不主张投标者在要求调整工期的基础上再另外单独提出任何别的报价;投标期限一般宜定为4周时间,一些大而复杂的项目,其期限也可略微有所延长。
3、两阶段选择性招标。
两阶段选择性招标制,其第一阶段为公开招标,系通过投标竞争来优选业主需要的承包商。第二阶段为议标,即通过谈判协商来选定中意的承包商。第一阶段的竞争性招标,其选择承包商的标准主要是价格,即各家为拟建工程工程量清单中所提出的报价。
本方法在选择承包商方面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包括:承包商的施工经验、技术水平和能力;承包商的实力,包括物力(工艺、设备等)和人力(如管理质量、拥有的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等)资源;以往合同的履约声誉,施工速度、施工质量及合同后服务保证等;承包商对解决工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开发研究与处理的能力;以及从事建筑业的阅历即时间长短,目前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是否良好。
4、议标
采用议标方法选择承包商,有利于为主按照自己的偏好与其认为中意的承包商主动进行接触,而这个承包商看来也是唯一乐意前来投标的一家建筑公司。业主作出这一选择的依据通常是:承包商的信誉、专业技术水平、财务状况及彼此之间已有的业务关系。
(二)招投标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在英国、传统的招标程序内容基本如下: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招标文件;现场考察;对投标书的修改;疑问及答复;提交标书及接受标书;开标;评标;签订合同。
根据具体情况,业主或其咨询工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工程内容进行修改。
分页:[1] [2] [3]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