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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养护 |
城市改造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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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界经济网 作者:王君 日期:[2006-4-7] |
5 城市改造的组织与实施:系统观点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城市改造历来是一项最复杂、涉及面最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改造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展开,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新时期的城市改造无论在其内容、方式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不仅面临着过去大量存在的物质性老化问题,而且交织着城市结构性和功能性衰退。因此,几乎任何一个城市都面临着城市改造的压力。但是,在新时期里,城市改造已不仅仅是一个局部性改造问题,而是如何提高整体机能问题,其工作重点从总体上应面向调整产业结构、完善交通与通讯等基础设施、保护历史文化环境、完善社区结构等长远的、全局性的目标。这样看来,如何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城市改造,便成为摆在实际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也是理论工作者所面临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
城市改造的一个核心环节是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在这一章里,笔者围绕城市规划问题展开论述,就与城市规划有关的方面进行系统分析,特别是城市规划体系和城市规划核心法等,以期能对我国城市改造中相关问题的改进提供参考。
5.l城市改造的系统规划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源自苏联模式,城市规划学科基本上还是建筑学的组成部分。此后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和变迁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规划界对编制城市规划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思想逐步解放,观念逐步更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现行规划编制体系仍显得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问题集中体现在对城市规划本质特征的认识上还没有完全突破计划经济模式和狭义建筑学传统的局限。
基于对现行城市规划的反思,可以看出,城市规划新框架的建构,必须为城镇的发展提供长远的、全局的战略目标和蓝图,同时也必须从规划实施管理的角度出发,为城市的宏观控制和日常管理提供法定依据,规划必须具备原则指导下的应变能力,对于不同规模、不同类别、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能够区别对待。
城市改造的系统规划可以分为规划编制和图则制定两大部分。规划编制应该分基本系列和非基本系列;图则制定可以分法定图则和工作图则。规划编制是图则制定的依据,是图则的技术支撑;图则是规划的法律表现形式,是规划意图的法律化,为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提供直接依据。
5.2城市规划体系
任何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都有自己的城市规划体系,这是进行城市改造建设的基础。城市规划体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规划法规体系、规划行政体系和规划运作体系。城市规划体系构成了开展城市改造的制度框架和组织结构。美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自己完整的城市规划体系。各国的城市规划体系不尽相同,因为城市规划体系受到了各国资源条件、社会发展状况、经济发展阶段、历史文化传统等的影响。
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还很不成熟,在城市规划的法规体系、行政体系和动作体系上都还很不完善,特别是其中传统的总体与地方二级规划制度已经很适应现代城市改造更新的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建立起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城市规划体系,是一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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