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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程变更的实施和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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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论文发表网 作者:覃文庆 日期:[2006-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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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审批程序:
1.业主指令的变更:业主指令的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直接下达变更令,交由驻地监理监督执行。并将变更资料交工程师、合同部存档。如涉及设计变更要由设计代表作变更设计图纸。
2.监理工程师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的变更:
监理工程师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向承包人发出意向通知书,
内容主要包括: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某文件内容;变更的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影响的估价报告。
3.承包商提出的变更:
承包商应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具体的申报审批程序如下:
1)承包商申请
先由承包商提出申请及内容报告,包括变更的理由、变更的方案和数量、以及单价和费用、报驻地办审批。
2)驻地监理审核
驻地监理接到承包商变更申请后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收集相关资料,审核其变更内容、技术方案及变更的工程数量、签批意见后上报监理代表处工程部。
3)工程部的审查和核实
工程部接到驻地监理签批的工程变更申报资料后,应认真按图纸、规范等审查其提出的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并组织有关人员复核变更的工程量。对于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的审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工程变更的技术方案一定要合理,变更的工程内容才能成立。所以,技术方案一定要尽可能地提出两种以上,以便进行对比,要结合经济技术分析选择最优的方案作为最终的工程变更方案执行。
对于变更工程量的核定一般程序是承包商先提供工程变更数量的计算资料,包括图纸及计算公式。驻地监理对承包商提供的变更工程数量先进行核实签认,工程部再对工程变更数量进行核实签认后转合同部核定单价和费用。
4)合同部审核单价和费用
合同部根据驻地监理和工程部的审核意见,对承包商提出的申报单价进行审核,通过单价分析确定建议的单价和费用。签批意见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5)总监理审核
总监理审核后,报业主审批。
6)业主的审批
业主审批,然后下发工程变更批文,包括对工程数量的确认和对工程单价的审批。
7)签发“工程变更令”
在变更资料齐全,变更费用确定之后,征得业主审批同意,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签发“工程变更令”,然后监督执行.
四、变更单价的确定
由于工程变更不包括在原合同造价内,这就牵涉到要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的问题。应当澄清的是,对于工程变更的项目并不是象承包商所期望的那样全部需要确定新的单价。需要确定新的单价的项目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工程量清单里的项目中数量增减超过合同规定范围的变更项目;二是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变更项目。
对于第一类情况,FIDIC合同条件中单价调整一般合同规定为该单项工程涉及的累计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2%,同时该单项工程实施的实际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原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25%以上时,则可以对相应部分调整单价和费用。B监理工程师应谨慎履行合同赋予的变更的估价及确定费率的权力,正确处理好工程变更问题,以免引起索赔或合同争端。分页:[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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