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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实践与发展趋势展望
 
来源:中国工程咨询网 作者:尹贻林 日期:[2006-3-11]
  

   (1)香港、澳门、台湾、东南亚地区华语专业人士报考造价工程师的压力

    从目前规定看,境外人士报考国内造价工程师是受到限制的,但加入WTO后,就不能继续限制了,因为继续限制就是违背WTO的“市场准入”和“非歧视性原则”的。并且从我国其他注册执业资格的考试来看,已经不再限制境外人士报考。

    我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对境外而言还是幼苗阶段,难度及门槛要求不高,这就可能为境外华语人士报考这一资格开了方便之门,在一个不太长的时期内可能会有数量不少的境外专业人士考取注册造价工程师,从而为境外造价咨询机构取得国内资质提供了契机。

    (2)境外专业人士报考造价工程师对主管部门及专业学会的压力

    无论境外专业人士要求报考造价工程师或是他已经考上后的管理问题,都会对政府主管部门或专业学会带来压力。首先是对造价工程师制度的压力,怎样开放考试,有哪些具体政策规定如专业实践的要求,报名地点的限制,考场所在地的规定等都要重新从开放、公正、透明以及全球意识等角度考虑。同时专业学会的运作也要朝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向发展,如对开设工程造价专业的院校资格的认可、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标准、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等都要作出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我国加入WTO后,境外专业人士对我国造价工程师制度有冲击,但不大,是可以在短期内经过努力克服的。但是我们也要考虑是否愿意对造价工程师群体进行保护的问题。从大多数国家工料测量专业人士制度的惯例看,一般都不限制外国人报考本国专业人士(除个别法律限制的,如医师)以达到扩大影响和输出服务的目的。所以我们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尽快制定境外人士报考造价工程师的细则,以掌握主动权。同时要求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按照国际惯例改造,使之真正成为行业自律组织。

    (三)面临WTO的挑战,我们已经具备的基础

    虽然如上所述,“入世”后面临着这样和那样的挑战,但我国自90年代初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不遗余力地对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我国顺利进入“入世”后的过度期打下了基础:

    1.在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中,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定额是焦点之一,经过近十年的争论和实践,定额的性质和作用已经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定额中的价格已经淡化,现在一般的认为价格是可调的,大多数地区和行业造价管理部门都用定期发布价格指数的方法来进行调整,虽然定额仍然是一种即含量又含价的价格指标,但无疑已经迈进了一大步;另一方面定额中的各种消耗量标准仍然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为我国的定额编制水平是相当高的,只要对其中的价格适时调整,就可以作为国家业主控制承包商成本的有效工具。

    2.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开始学习国际惯例,工程造价管理领域也不例外。随着管理部门不断地出国考察、世行贷款项目不断增加、国外大型工程公司进入了国内承包市场以及我国对外承包项目的不断增加,我国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国际管理已经有了比较深入地了解,这对我们与国际接轨的目标是很有利的。并且我国正在逐步尝试实施国际通行的做法,例如顺德市已经开始了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试点工作。这使得我们进入国际市场时不会手足无措。

    3.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备的考核、执业和注册制度,与此同时,工程造价管理咨询机构的管理已经步入正轨,初步建立了工程造价管理法规体系。

    (四)近期应该采取的对策

    针对以上所做的分析,我们认为要想发挥自己的优势,把冲击降到最低程度,在“入世”前或“入世”之初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

    1.管理思想方法应从国内范围转变到国际范围。

    即虽然我们制订的方针、政策虽仍针对国内建设市场,但是其对象应从仅仅考虑国内企业的立场转变到考虑国际的大范围。虽然这些国外企业仍以国内商业存在方式(中国法人)出现,但毕竟是外资企业,具有不同于国内企业的价值观和行动准则。另外,我们还要考虑到我们的方针、政策是否违背WTO的基本原则(市场准入、透明度、非歧视、公平贸易),以免引起争端。

    2.解决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竞争力较低的对策

    ●为解决目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状况,国家应尽快制订工程造价咨询业的专业责任赔偿办法。对标底或工程造价资料进行审核,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领域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产生审核的主要原因是对工程造价资料的编制过程不信任,而其根本原因在于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因为利益驱动提供虚假信息(也不排除业务素质差)。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专业责任赔偿制度,使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或机构产生错误(无论是主观或客观)后都要进行赔偿;同时也要建立专业人士或机构的“专业责任保险”制度。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中价协应成立专门的“造价工程师学会”,建立行业自律制度,对出现重大错误的专业人士或机构要予以公布(类似“黑名单”制度),并在下一期注册或年检时淘汰出局。

    ●为解决国内大多数具有垄断地位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政企不分、责任有限的状况,国家应尽快要求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脱钩改制。1999年底,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组织工作把造价工程师及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也纳入工作之中,其中明确提出要求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迅速与其主管部门脱钩,并提出大多数咨询企业应实行合伙制,其责任应为无限风险型。这一设想是符合当今世界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运行机制惯例的,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后迅速提高竞争力的要求。但是这一设想没有得到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响应,大多数企业仍想维持原状。我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规定严格的改制时间表,要求所有咨询企业一律与其主管部门脱钩,与境内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一个起跑线上竞争,在竞争中壮大自己,提高竞争力。

    ●拓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面。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呼吁把监理工作师职能中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职能,由具备工程师或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专业人士来行使,这有助于我国与国际惯例的接轨或靠拢。另外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也要主动扩大自己的服务面,真正在微观层面上为业主或委托方提供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与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从而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3.在工程价格体系中尽快推广国际通行的做法。

    目前顺德市已经实行了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法,应该尽快在全国推广,因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已经被国际上所普遍采用,与我国目前使用的招投标及评标办法差别较大。如上所述,如果市场开放后我国的这些方法不加改变,可能让对方援引“非歧视原则”引起贸易纠纷。

    4.加快全国统一的价格信息网的建设。

    目前为了弥补定额中价的不足,各地都定期发布各种价格信息或综合价格指数,这不失为定额调整的一种方法,但弊病在于地区性非常明显,而各地之间的价格差异较大,随着“入世”的步伐,我国必将纳入国际大市场,这种地区性价格将不能适应需求,因此应该在现有基础上,有建设部组建全国统一的价格信息网,将来甚至应该包括境外的价格信息。据悉,这一工作正在开展之中。

    5.加快工程造价领域的立法工作。

    市场经济实际应该是一种法制经济,因此,各种法制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虽然目前工程造价管理领域的立法工作已经受到重视,但目前只有两个部门性的规章约束。而各地、各行业的细则及管理办法却很多,不利于理顺各种关系。因此,在现有各种规章和办法的基础上,应尽快制定法律或行政法规,这样也可从法律角度来对抗“入世”后可能带来的冲击。

    二、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化改革的实践与发展趋势

    进入21世纪,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成为制约建设市场发育的瓶颈,这主要表现为:工程建设领域各方面的改革均需要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配合,现在已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我国加入WTO步伐不断加快,境外同行进入的威胁和要求我国经济领域运行遵守国际经济一体化规则,工程造价管理也要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拢;这些都必然要求我国的计价模式进行较大的改革,而改革的方向则应是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

    (一)建设市场改革的切入点——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从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经历多次改革,从不同角度切入,成效不可说不大,但是对真正构建成熟的建筑(后称建设)市场没有起到根本催化的作用。这些大的切入点可以历数的是:项目招投标制、项目法施工、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等,它们虽然从不同角度起到了构筑有型建筑市场硬件的作用,但是都没有触及到建筑市场的灵魂——工程造价管理(或按建设部1999年1号文称工程价格管理)。建设领域里的有识之士一致认为:缺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任何建设体制改革都是不成熟的改革。这是因为价格是市场的重要内容,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学研究表明:市场机制是人类迄今为止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的最成功手段,而价格则是市场机制中组织经济活动的灵魂,价格的作用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传递生产和消费的信息,即平衡供给与需求;

    ——提供激励,鼓励以较少成果获取较高价值,即鼓励各种创新(技术、机制、管理等);

    ——决定收入的分配。

    因此,我们可以说,任何不包括工程造价改革的建设市场构建方案均是不健全的方案,也可能是会导致失败的方案。现在,我们看到的一些有关建设领域中的改革方案均为一些功利主义色彩浓厚的方案,遇到质量低劣的豆腐渣工程,就大谈质量检验和建设监理;遇到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就大抓设计审查;遇到招标中的腐败问题,就大抓所谓招标代理制;遇到拖欠工程款问题,就大抓合同管理和工程担保问题,而绝口不谈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或在一些重要的报告中只忽略一带而过。我们不能说上述工作不重要,但这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大家都清醒地认识到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大家也都明白,治本的办法是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但是,可能是因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难度太大,大多数建设领域的领导不愿意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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