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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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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设工程招标网 日期:[2005-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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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投标方式与范围混淆 招标投标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商议标等多种方式。一些人错误的认为,只有公开招标才是最科学合理的,议标就有问题。岂不知,公开招标虽好,却周期长,成本高,如果不论项目性质(公款项目,还是私款项目),不管项目大小(造价为5000万元,还是500万元),一律强调公开招标,明显加大了无谓的开支,使招标投标的社会成本增大。因此,应区分项目性质和大小规模,采取灵活的招标方式,不能盲目强求一致。 3、缺乏招标投标“门槛”价 招标投标门槛价是指必须达到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最低造价限额,门槛价太高和太爷,都不经济。太高不利于充分竞争,太低则可能处长交易周期,增大交易费用。门槛价多少为恰当呢?(比如说是定为1000万元,还是500万元),这要根据具体情况,以交易成本最低为判断标准。 4、市场均衡价决不是最低价 招标方通过竞争性招标,往往选择报价最低者中标,以达到目的。但标价不是越低越好,如果价格低于成本,破坏了市场均衡,就可能影响工程质量,不但损害承包商利益,最终还会损害业主利益。招标的根本目的是择优,而不是压价。如果通过招标节省的投资大于业主招标的费用开支,就可以认为是有效的、合理的。片面压价,违背了价值规律,偏离了社会福利最优的均衡价格。 5、过度竞争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在一些地区,一个小小的工程就有几十家公司去投标。每个投标人(承包商)都要将会投标费用,包括正常投标费用和隐形开支,但中标的却只有一家。如果几十家承包商的开支之和大于投资节省效益,则提高了社会总成本,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此种制度设计就不够合理。有的企业每年参与上百个项目投标,却中不了几个标,这样的企业又有什么效益可言。分页:[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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