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统计,2000年银行贷款在投资额中所占的比重比1979年增长了近40倍,工程造价中的利息支付量相应地大幅度增加。因此,缩短工程施工工期,不仅有利于提前还清贷款,还可以减少工程贷款的利息支出,降低工程项目的投资成本。此外,因价格双轨制的存在,工程工期的延长常造成工程材料价格的波动,进而给工程造价带来极大的副作用。
5、工期与在建规模的关系
在建投资规模是指一定年份内在建项目全部建成使用实际需要的总投资。确定在建投资规模的合理控制额度,需要在已知的合理年度投资规模的基础上进行,可用下式表示:适度在建投资规模=适度年度投资规模×合理建设周期
(1) 合理建设周期又可由下式求出:
T=1/∑ni=1Pi/ti(2)
Pi=Ki/∑ni=1Ki(3)
式中:T—建设周期;
n—在建项目按工期分组的组数;
Ki—各组项目全部建成所需总投资;
ti—各组项目的建设工期;
Pi—各项目投资额占全部在建项目总投资的比重,它反映在建项目总投资的工期结构。
从式(2)、式(3)可以看出,建设周期主要由在建项目总投资的工期结构P及在建项目的工期长短t两个因素决定。在建项目的工期t愈短,建设周期P也就愈短;在建项目总投资中,短工期项目投资比重愈大,建设周期也就愈短。
我国的能源、交通、建材等基础工业薄弱,需要多上一些工期较长的项目。但另一方面,我国老企业的更新改造任务繁重,又要求多搞中小型、工期短的项目。总的来看,企业更新改造投资的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因此,我国今后的合理建设周期也应当呈现缩短趋势。 分页:[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