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监理 |
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
|
来源:建工之家 日期:[2006-4-21] |
14.4工程技术档案内容分类
14.4.1是为了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时随从其它交工资料一并提交建设单位保存(称为交工技术资料)。
14.4.2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经济技术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保存(称为施工技术资料)。
14.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技术科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14.6各种技术资料检查评分标准按现行全优工程检查记录执行。资料检查直营公司每季度各项目部检查一次。
14.7各种资料由施工技术队长收集并初步整理,临交工之前将资料交技术科统一整理,资料一般应一式两份。分页:[1] [2] [3] [4] [5] [6] [7] [8] [9] [10]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