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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对施工质量的如何把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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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4-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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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1监理与承包商
监理和承包商的关系是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同时又是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必须认识到,监理与承包商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确保工程质量优良。监理工程师要善于协调与承包商的关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寻找问题的原因所在,机动灵活地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共同把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做好。
4.2监理与建设单位
监理与建设单位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的参建主体之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控制作用。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的职责,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工作准则,和建设单位搞好关系,把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好。
4.3监理与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作为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参建各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起着监督和检查的作用,与监理的质量控制目标相一致,具有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因此,监理单位应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与质量监督机构一起,共同把工程质量控制好。
5提高监理水平
监理过程中,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到行为规范都应有一套完整地监理工作制度,使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具有可操作性,用制度约束监理工程师的行为。加强监理队伍的培训、建设和工作交流,持证上岗,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6加强施工质量的控制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制订质量控制计划和标准,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的质量控制计划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和检验。实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手段的程序化管理,采取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抽检的质量检查制度。对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及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对施工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通过检验,对不符合质量控制计划和标准要求的及时进行处理。加强旁站监理的力量,把承包商的全部工作纳入监理工程师的视线范围内。
7严把质量验收关
监理工程师作为公正的第三方,要正确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的质量认证权,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上道工序不经验收合格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部位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并责令承包商限期进行整改、修复,直至工程质量合格。隐蔽工程、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分部工程组织由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严把工程质量验收关。
8注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工程建设资料是对工程建设情况的真实记录,资料整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日后的查证。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建立监理基本资料和技术档案,建立完善的资料贮存、调用、传递和管理系统,各种资料分类登录和存放。健全监理日志和大事记、项目进度记录、专业技术记录和现场监理记录制度,定期对监理记录进行整编。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监理合同开展监理工作,注重文字往来,数据说话。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进行采集、整编和管理,为工程质量检验、项目验收及后期的维护和管理提供资料。分页:[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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