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监理主要程序 |
|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4-9-17] |
|
三、施工后的监理
1、工程预验收
① 工程预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
②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验单》(监A10)由总监签署复查意见。
③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要符合《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编制目录》
④ 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完成苗木清单、工程量清单,依据施工合同,现场清点苗木,核查实际完成工程量。
⑤ 根据施工中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核查整改项目完成情况。
⑥ 监理单位编制完成《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⑵ 工程竣工验收
①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并主持。
② 施工单位汇报施工情况、竣工自检情况和整改项目完成情况。
③ 监理单位报告监理工作和预验收情况,工程质量等级核定结果,发表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意见。
④ 设计单位发表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意见。
⑤ 市园林局建管站发表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意见。
⑥ 建设单位发表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意见。领导讲话。
⑦ 参加验收各单位代表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分页:[1] [2] [3] [4] [5] [6] [7] [8] [9] [10]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