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品应用 | 工程撷影 | 项目管理 | 施工技术 | 工程监理 | 工程养护 | 下载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项目管理 >> 竣工验收 >> 正文
·概算预算 ·施工组织 ·施工管理 ·施工监理 ·竣工验收 ·养护管理
 

 

竣工验收管理
 
来源:机电之家 日期:[2013-9-25]
    单独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进行竣工验收。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可征得发包人同意,分阶段进行竣工验收。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满足生产需要或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其他竣工验收条件要求。

    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可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并已办理移交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文件:

    1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设备技术说明书。

    4设计变更通知书。

    5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6外资工程应依据我国有关规定提交竣工验收文件。

    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2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3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证明及试验报告。

    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

    3单项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要求。

    4建设项目能满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各项要求。

    承包人确认工程竣工、具备竣工验收各项要求,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签署意见后,向发包人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发包人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发包人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竣工验收程序,对I程进行核查后,应做出验收结论,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通过竣工验收程序,办完竣工结算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收藏此页】【打印】【关闭】【编辑:可可树
相关内容
·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介绍
·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 竣工验收程序
· 浅析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下的监理工作
·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的法律责任分析
· 工程竣工验收组织
 文章搜索
关键字  
类别一  
类别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