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必须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米,如立在地
面上,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恨,轧桩用75x75毫米角
钢,打入地下深度为1.2米,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3、高度为10~15米的井架应设缆凤绳一组(4~8根);每增高之以
10米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只以上的钢丝绳
夹头紧固。缆凤绳必须采用钢丝绳。
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钢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吊点必须经过计
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5、井架搭至11米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
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度,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
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厘米,埋深不少于1.5米。禁止将缆凤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
距离。
7、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
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
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
的20倍。
8、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
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9、井架吊篮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停层装置,防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米,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10、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
防雨罩。
11、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2、并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13、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吨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
出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70度
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风
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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