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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建设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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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园林网整理 日期:[2012-7-26] |
一、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程序
1、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3、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
4、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
5、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二、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1、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业主
2、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三、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对中型及中型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应符合的规定:
1、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应由各有关专业的专业工程师参与编制
四、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有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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