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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推行施工图招标采用总价包干合同模式现实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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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设工程招标网 日期:[2011-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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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经验表明,影响项目投资最大的阶段是约占工程项目建设周期四分之一的技术设计前的工作阶段,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35%-75%z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5%-35%,也即项目投资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在国内的建设中,是不是也呈现如此规律呢? 诚然,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对投资控制的影响固然重要,但由于设计、决策和施工所具有的各自特点,施工管理模式的不同对投资控制的影响也起着巨大的作用,而上述规律更多是在施工管理模式比较成熟的前提下所总结出的。在当前的施工管理中,由于计划经济的长期运行,工程指挥部式的低水平管理模式长期运作,在工程规模不大的过去,尚未充分显现其弊端,但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的今天,随着工程规模的越来越大,过去所熟之的管理模式越来越适应不了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我们不断的面对低水平工程管理模式给我们带来的惨痛教训,故痛定思痛,回到一些基本的建设程序中来,对管理模式进行行之有效的总结成为我们不得不做出的选择。 我们知道,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一般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合同模式,而三种合同模式又有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口总价合同模式适用于设计图纸齐全、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其优点是利于工程管理,合同签订后管理人员的主要精力用在质量管理,可减少工程变更,利于投资控制。缺点是招投标周期长,竞争不充分时工程报价偏高,合同制订不完善容易引起扯皮。单价合同模式适用于在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的予以规定时所采用。其优点是招投标周期短,在不能精确地计算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包方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其缺点则是由于合同留下大量变动的空间,使得承包方乐于寻找造价增长的空间,给发包方的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无相应的管理水平,则容易造成投资失去控制。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主要适用于工程内容及其技术经济指标尚未全面确定,投标报价的依据尚不充分的情况下,发包方因工期要求紧迫,必须发包的工程;或者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具有高度的信任,承包方在某些方面具有独特的技术、特长和经验的工程。由于这种形式合同一方面发包方对造价不能实施有效控制,另一方面,承包方对降低成本也不太感兴趣,使得该种形式合同使用的范围极其有限。分页:[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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