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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超概算问题
 
来源:山西定额站 作者:田秀梅 日期:[2007-3-20]
    加强造价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浅谈建设工程超概算问题

    近十几年来,建设工程项目超概算的问题。正引起了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关注。"七五"期间,我省约有50%的建设项目需调概算,平均超概幅度为31.5%."八五"期间,我省调概项目数量呈上升趋势,平均超概幅度为60%。这不仅使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效益下降,而且导致国家对基建投资的严重失控。在此,结合工作中的体会,谈点个人的粗浅看法。

    一、投资效益低下和工程超概算现象的原因分析

    不同的建设项目,由于其自身性质和建设期所处的时间不同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造成概算调增的因素也不尽相同,但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方面因素:定额差及费率差、材料设备价差、材料按实找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概(预)算漏项及增加概算外项目等。而产生这些因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项目决策阶段先天不足。

    普遍存在可行性研究深度不够,外部建设条件不落实、缺项漏项、致使投资估算失真,相当一部分项目的投资估算只是静态估算,缺少动态涨价因素;还有一些是为了争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投资概算时,故意压缩规模和投资,制造"钩鱼"项目,引诱资金进来,待项目立项开工后,才逐渐将原来隐匿未报的各项投资列举出来,求调概。这些问题势必对初步设计内容的完整性和概算的准确性产生直接影响,也往往是造成当前"三超"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问题的根源。

    2.设计与概算的编制质量不高,管理缺乏力度。

    设计正常周期得不到保证,致使设计与概算的编制达不到规定深度,设计人员缺乏精心设计思想,片面追求产值,忽视质量,由于在初设阶段考虑问题不成熟,致使在某些方案的确定上与施工图阶段有较大的出人,造成设计变更;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建设单位的认识观点发生新的变化,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甲方要求提高建筑标准,而设计单位不能坚持原则,迁就这种不合理的要求,这是造成设计变更的又一原因。概预算人员素质不高,概算文件只能消极地反映设计而不能能动地影响设计,并对优化设计和控制投资起关键作用;部分设计人员缺乏责任心,甚至不讲原则,在利益驱动下迁就各方面的不合理要求,人为压低或抬高概算。还有些对施工技术方面的知识了解欠缺,经验不足,没有考虑到难度施工系数,往往造成概算漏项。

    3.管理体制混乱,损失浪费严重。

    不少项目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项目造价控制责任制,有的项目在实施中不经、批准自行增加工程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从而增加投资总额o施工阶段,管理不善,造成质量问题,返工、浪费引起了投资增加另外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缺乏有效的约束,特别是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普遍存在着手续不完备和"先斩后奏"的问题,在既成事实后,才在调整概算中提交审批机关认可。

    4.资金不到位情况严重。

    从我省"八五"期间的重点工程来看,既有资金不到位而迟迟不能开工的,也有开工后因缺乏资金而停建、缓建的,造成了长期、效益低下,甚至还有工程完工后,资金仍不到位的,这势必增加额外的建设期利息并大幅度突破原定概算。

    5.现行的概预算定额,难以客观、准确反唤实际造价。

    概算定额修定滞后,缺项较多,难以满足施工项目的需要,给准确、合理的计价带来一定的困难。加之有些指令性的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有较大的误差,使材差超资比例加大。

    二、控制概预算超支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项目决策阶段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投资责任制。

    严格规定项目法人单位,各级政府和设计、咨询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口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真正赋予项目法人建设决策权。通过建立决策责任约束机制,真正使投资者和决策者既有投资效益又承担投资风险。各级计划部门从审批项目中解脱出来,从产业政策,投资总体规模和大中型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资金筹措等宏观决策方面对项目进行指导和提供服务。设计、咨询单位应对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和投资估算的准确性负责,并建立配套的奖惩制度。

    2.加快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

    建筑产品的价格真正走向市场,使企业在国家宏观指导下自主定价,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这项任务需要分阶段逐步实现。现阶段应适时修改概预算定额,维护其严肃性和可执行性,及时调整,尽可能缩小概算投资与实际投资的误差。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并适合我国国情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3.切实把好项目审批关。

    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审查是优化设计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有关部门和一批专家为主体的懂设计、懂概算,熟悉建设法规、公正严谨的专职审查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咨询,并不断提高审查水平。

    4.严格设计变史和施工签瓷的管理。

    从根本上解决当前设计变更和签证管理的混乱状况,必须保证合理的设计周期,提高设计质量,建立严格的设计变更、签证审批和奖惩制度。重大设计变更、签证坚持先报批后实施的制度,一般设计变更和签证除由设计单位严格把关外,审查可实行总量控制,变更总量不应超过基本预备费的30-40%,此外推行与国际接轨的工程监督、咨询机制,实行以监理、咨询部门为主体的社会化工程服务制度,保证建设全过程中工程造价的公正性、减少浪费。

    5.提高概(预)算人员素质。

    提高概(预)算人员积极主动参与意识,设计前期就要同设计人员一起参与现场情况的调查,掌握现场情况,为准确编制"三算"做准备,在设计阶段应密切配合设计人员进行方案比选,提供必要的经济指标,反馈造价信息,能动地影响设计、优化设计。竣工结算审查时也应深人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工程造价。概(预)算人员还应不断加强自身能力的培养,学习涉及本专业有关方面的知识,积累经验,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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