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包括:
1.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竣工图,清理和准备各项需向建设单位移交的工程档案资料,并编制工程档案资料移交清单。
2.组织以预算人员为主,生产、管理、技术、财务、材料、劳资等人员参加或提供资料编制竣工结算表。
3.准备工程竣工通知书、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工程保修证书等。
4.组织好工程自验(或自检),报请上级领导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修补。
5.准备好工程质量评定的各种资料,按结构性能、使用功能、外观效果等方面,对工程的地基基础、结构、装修以及水、暖、电、卫、设备安装等各个施工阶段所有质量检查资料进行系统的整理,包括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情况和处理结果等方面的资料,为正式评定工程质量提供资料和依据,也为技术档案资料移交归档做好准备。
竣工项目预验收 预验收是在承建单位完成自检自验并认为符合正式验收条件,在申报工程验收之后和正式验收之前的这段时间内进行的。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其所有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来完成。竣工预验收要吸收建设单位、设计、质量监督人员参加,而承建单位也必须派人配合竣工验收工作。为做好竣工预验收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要提出一个预验收方案,这个方案含预验收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预验收的重点、预验收的组织分工、预验收的主要方法和主要检测工具等,并向参加预验收的人员进行交底。因为正式验收时间短促,不可能详细地、全面地对工程项目一一察看,而主要依靠工程项目的预验收。因此工程项目竣工预验收不仅要全面检查,而且要认真仔细、一丝不苟。在可能的检查范围内对工程的数量、质量进行全面确认,特别对那些重要部位和易于遗忘的部分要重点检查。检查结束后,不论是正确的、有误的,还是遗忘的都应分别登记造册,作为预验收的成果资料,提供给正式验收中的验收委员会和承建单位进行整改。
正式竣工验收程序由政府部门、建设单位以及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参加的最终整体验收。一般由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小组)的主任(组长)主持,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来组织实施。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需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向各验收委员会委员单位发出请柬,书面通知设计、施工及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拟定竣工验收工作议程报验收委员会主任审定,准备好一套完整的竣工预验收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正式竣工验收程序是:
1.验收委员会主任主持验收委员会会议,首先宣布验收委员名单,介绍验收工作议程及时间安排,简要介绍工程概况,说明此次竣工验收工作的目的、要求及做法;
2.由设计单位汇报设计实施情况及对设计的自检情况;
3.由承建单位汇报施工情况以及自检自验的结果情况;
4.由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监理的工作情况和预验收结果;
5.在实施验收中,验收人员可先后对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及工程实物进行验收检查;也可分成两组分别对竣工验收的技术资料及工程实物进行验收检查,检查中可吸收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人员参加,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讨论的基础上,统一提出竣工验收的结论意见,如无异议,则予以办理竣工验收证书和工程验收鉴定书;
6.验收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宣布验收委员会的验收意见,举行竣工验收证书和鉴定书的签字仪式;
7.建设单位代表发言;
8.验收委员会会议结束。
住宅小区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指质量验收评定依据,包括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及验收规范。主要标准如下:
1.《建设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2.《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分页:[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