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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养护 |
城市植保体系需重新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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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日期:[2010-5-12] |
绿化施工中如果没有植保的介入,就会有劣质的虫源木、病源木进入,绿地环境隐患失察(如将深根性银杏种在地下水位较高的树穴中),土壤质地与苗木习性误配,种植环节的误导(如土球及根系的安全处理、树冠修剪与平衡处理、种植深浅与苗木习性处理)等状况的发生。
养护管理中如果没有植保的介入,“土、肥、水、温、湿、光、病、虫、莠、剪、寒、冻、旱、涝、药”等各项操作均会在随意性中置植物于“轻则生长不良,重则枯萎死亡”的境遇。
古树名木如果没有植保的介入,保护与复壮更无从谈起。
苗木繁育如果没有植保的介入,优质壮苗根本无法形成。
这些都是园林植保应该想到、必须做到的事,是对有害生物“源头、过程、末端”全程掌控的“大植保”分内之责。“大植保”首先是对园林绿化过程全覆盖,同时又是以确保植物健康生长为最终目的生态型的植保,不仅是一种行业形态,更是一种行业发展理念和运作机制。
对有害生物进行科学防控
谈植保必谈有害生物,谈有害生物必谈“综合治理”,谈“综合治理”必谈植保原则。
园林植保是从传统的农保、森保衍生过来的,从来就没有制定出适合城市园林绿化特质的园林植保自身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方针,当然也就没有发展出具有城市地域要求的检疫体系和农药及药械,历来都是沿用农保和森保的既定原则和方针及农林药物和器械。
怎样才能实现对有害生物的科学防控呢?当前至少应将以下4个方面作为园林植保有害生物科学防控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有害生物防控定位要精准。有害生物的防控定位是理念扎根的战略定位,即:首先要认定它是一种灾害,进而它是生物灾害,再进而它是自然灾害。所以,对有害生物的一切考量都要从防灾、减灾的高度来思考和处置,并且应符合可持续的生态要求及“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精神,防治目标就是“有虫不成灾”。
有害生物防控“敌情”要明确。林业有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年均发生林业生物灾害1000多万公顷,损失高达880亿元,并列出被行业确认的危险性、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每隔几年就开展一次全国性摸底普查,随时微调和补充。园林呢?没有。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展过一次全国43个城市园林植物害虫、病害、天敌普查后,至今没再行动,全国性的没有,区域性的也少有。没有以规范化统一标准进行科学的调查和评估,缺乏科学性,其结果必然陷入被动应付和经常打“遭遇战”的局面。全国性园林植物有害生物从种类到危害、从分布到动向、从消长规律到防治技术,多属模糊状态。
有害生物防控战略体系要重建。园林植保无论是整体还是局部,无论是近期、中期还是远期,都缺乏行业特质的战略谋划和体系框架的发展构思,一切都好像处于随波逐流、失去自我的边缘状态。这样的状态很难“有为”,自然也很难“有位”。
有害生物防控战略目标要切实。任何行业、领域、学科,要发展必须有目标,没有目标便会失去方向。虽然城市园林至今还没有制定出本行业有害生物防控战略目标,但林业领域的战略目标值得参考。林业是与园林最相近的行业,在植物保护领域可资借鉴、行之有效的经验很多,但必须结合园林的行业特点和地域、环境特点来消化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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