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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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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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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生活居住用地规划设计收费定额
新规划区面积(公顷) 收费起点(元) 递增额(元/公顷) 备注
≤3 5000 不足3公顷的按3公顷计费
3-10 5000 1300
10-20 14000 1000
>20 24000 另议
注:1.工业区规划设计可参照本定额计费;2.不做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的按本定额50%计费;3.山区或地形特殊复杂的地段,收费额可视不同情况乘以1.1~1.3的系数。
附表七:城市重点地段、沿街地段景观规划设计收费定额
收费定额(元/公顷) 1500—2000
注:本定额不包括工程管线及竖向规划设计内容。
附表八: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小游园规划设计收费定额
规划区面积(公顷) 收费起点(元) 递增额(元/公顷)
≤3 4500
3-10 4500 1200
10-20 13000 1000
>20 23000 另议
注:不足3公顷者按3公顷计取。
附表九:风景区总体规划设计收费定额
规划面积(平方公里) 收费起点(万元) 递增额(万元/平方公里) 备注
≤10 3.00 小于10平方公里的适当酌减
10-20 3.00 0.20
20-50 5.00 0.10
50-100 8.00 0.05
>100 10.50 另议
注:按本定额收费,其规划设计深度应达到以下要求:1.风景区现状分析;2.风景资源评价;3.确定风景区范围;4.确定规划目标及原则;5.确定风景区的性质;6.确定各级保护区的范围及保护措施;7.确定景区、功能分区及布局结构;8.测算环境容量;9.风景点规划、旅游服务设施及居民点规划;10.专业工程规划(包括道路交通规划、给排水规划、供电规划及绿化值被规划);11.经济发展分析与布局;12.分期发展规划;13.政策建议或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表十:风景区区域规划大纲阶段收费定额
区域面积(平方公里) 收费起点(万元) 递增额(万元/平方公里) 备注
≤100 2.5 小于100平方公里按100平方公里计费
100-200 2.5 0.020
200-300 4.5 0.010
300-500 5.5 0.005
>500 6.5 另议
注:按本定额收费,应提出以下规划大纲要点:1.对与风景区开发建设相关的经济社会问题进行论证;2.确定区域规划范围与风景保护对象;3.确定风景区域的性质与特点;4.对区域环境容量进行测算并提出相关措施;5.确定保护和开发利用风景区资源的基本原则;6.确定区域布局和结构原则(包括区域居民点体系布局);7.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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