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品应用 | 工程撷影 | 项目管理 | 施工技术 | 工程监理 | 工程养护 | 下载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工程监理 >> 正文
 文章搜索
关键字  
类别一  
类别二  
  

 

如何加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探讨
 
来源:园林网 日期:[2009-10-15]

    目前,浙江省有省级质量监督机构1家,市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14家,县市级质量监督机构65家,区级质量监督机构21家,专业质量监督机构13家。这些质量监督机构的建立,为加强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从我省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管理、作用等现状来看,与建筑业高速发展的需要,与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与社会和人民群众对质量监督工作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对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性质、任务、方法和质量监督工作的内容、程序等,需要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研究和改进。在法制建设日益加强,人民群众对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要求日益提高的今天,如何抓好质量监督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值得我们探索和思考。

    一、质量监督工作的现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是政府的行为,具有强制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成立十多年来,对保证和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工程质量事故逐年降低,质量通病明显减少,用户满意度提高。但随着小政府、大社会发展趋势的影响,目前的质量监督工作已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暴露了一些问题,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当前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工程质量监督的概念不清。自从1984年成立质量监督机构以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政府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内部都存在着几个误区。第一,认为工程质量监督是质量监督机构的事。事实上,质量监督机构只是接受政府行政委托,在委托范围内对有关工程实物质量及其各方行为实施监督。一方面它代表政府履行部分职能,另一方面又是事业单位,受权限的限制,不能完全行政政府的所有职能。所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范围比质量监督机构能从事的工作范围要大很多。第二,认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只需对实物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的关键是对涉及公众安全、公众利益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它由国家机器强制保证实施,而实物工程质量反映的仅仅是工程产品生产水平,它是由各种质量行为产生的后果。第三,认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只限于施工阶段。施工阶段是工程实物质量形式的关键阶段,但不是唯一的阶段。目前我国多数质量监督机构只有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是不适当的。第四,认为质量监督机构是工程质量直接责任者之一。工程质量监督行为必然产生一定的后果,其工作质量的好坏对工程质量也有一定的影响,但作为政府的质量监督机构只从外部提供保证,不是工程的直接参与者、管理者,政府质量监督是间接的保证。

分页:[1] [2

 

 

 

 
收藏此页】【打印】【关闭】【编辑:百合花
相关内容
· 砖混结构房屋施工质量监理的探讨
· 如何保证土钉墙工程质量的几个问题
· 浅谈弱电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
· 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重点
· 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责任浅议
· 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 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