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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植树工程施工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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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绿化苗木种植养护手册 日期:[200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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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施肥的方法:将有机肥搅碎、过筛与细土拌匀,平铺坑底,上面覆10cm种植土。
第四节 装运、卸苗和假植
5.4.1装、运、卸和假植苗木的各环节均应保护好苗木,轻拿、轻放,必须保证根系和土球的完好,严禁摔坨。
5.4.2装裸根苗木应顺序码放整齐,根部朝前,装时将树干加垫、捆牢,树冠用绳拢好。
5.4.3长途运输应特别注意保持根部湿润,一般可采取沾泥浆、喷保湿剂和用苫布遮盖等方法。
5.4.4装带土球苗木,应将土球放稳、固定好,不使其在车内滚动,土球应朝车头,树冠拢好。装绿篱苗时最多不得超过三层,以免压坏土球。
5.4.5运输过程应保护好苗木,要配备押运人员,装运超长、宽的苗木要办理超长、超宽手续,押运人员应与司机配合好。
5.4.6卸车时应顺序进行,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及时假植,缩短根部暴露时间。
5.4.7使用吊车装卸苗木时,必须保证土球完好,拴绳必须拴土球,严禁捆树干吊树干。
第五节 修剪
5.5.1树木移植时为平衡树势,提高植树成活率,应进行适度的强修剪。修剪时应在保证树木成活的前提下,尽量照顾不同品种树木自然生长规律和树形。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超过2cm以上的剪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修剪的方法,一般采取疏枝和短截。
5.5.2树木的根部和高大落叶乔木树冠的修剪,均应在散苗后种植前进行,一般剪去劈、裂、断根、断枝、过长根、徒长枝和病虫根、枝。
5.5.3灌木、绿篱、花篱或需造型修剪的树木,除根部修剪在种植前进行,树冠部分应在种植二遍水扶直后进行。
5.5.4常绿乔木一般可不修剪,仅剪去病虫、枯死、劈、裂、断枝条和疏剪过密、重叠、轮生枝。剪口处留1-2cm小木橛,不得紧贴枝条基部剪去。
第六节 种植
5.6.1种植的时间选择,一般应选择在蒸腾量小和有利根系及时恢复的时期。在北京地区可在春、雨、秋三季进行,以春季为主。
5.6.2种植的质量标准:
a)、种植的苗木品种、规格、位置、树种搭配应严格按设计施工。
b)、种植苗木的本身应保持与地面垂直,不得倾斜。
c)、种植时应注意苗木的丰满一面或主要观赏面应朝主要视线方面。
d)、种植规则式要横平竖直,树木应在一条直线上,不得相差半树干,遇有树弯时方向应一致,行道树一般顺路与路平行。树木高矮,相邻两株不得相差超过30cm。
e)、种植苗木深浅应适合。一般乔灌木应与原土痕持平。个别快长、易成活的树种可较原土痕栽深5-10cm,常绿树栽时土球应与地面平或略高于地面5cm。
f)、种植带包装的土球树木时,必须保持土球完好,包装物应取出。
5.6.3种植的程序和方法:
a)、散苗:将苗木按定点的标记放至穴内或穴边,路树应与道路平行散放。散苗后再与设计图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b)、还土:核对根系、土球与种植穴的规格是否符合规范的标准。合格后向种植穴内还土至合适的高度并踏实。
c)、种植:
1)、裸根树木种植时,应将根部舒展、铺平,不得窝根,随后填土至1/2时,将树干向上提动,但不得错位,使根与土壤密接,沿穴壁踏实,再将土填至地平。
2)、种植带土球苗木、树木入穴后,土球放稳,树干直立,随后拆除并取出包装物,如取出包装物确有困难时,应将包装物尽量压至穴的底部,随填土随踏实。种植绿篱时,土球完好的应在入槽前拆除包装物,再置于槽内。
d)、开堰:种植后应在树木四周筑成高15-20cm的灌水土堰,土堰内边应略大于树穴、槽10cm左右。筑堰应用细土筑实,不得漏水。
e)、立支柱:种植后需要支撑的树木,可采取单支柱法、双支柱法、三支柱法,支撑应牢固,一般支柱立于土堰以外,深埋30cm以上,将土夯实,支柱的方向一般均迎风。树木绑扎处应垫软物,严禁支柱与树干直接接触,以免磨坏树皮。支柱立好后树木必须保持直立。
f)、浇水:新植树木栽后24小时内浇第一遍水,此次水量不宜过大、过急,三日内浇第二遍水,十日内浇上第三遍水,此两次水量要大,应浇透,以后转入后期养护。每次浇水后均应整堰、堵漏、培土、扶直树干,第三遍水后可封堰。
g)、非种植季节种植,应采取以下措施:
1)、苗木应提前采取修枝、断根或用容器假植处理。
2)、对移植的落叶树必须采取强修剪和摘叶措施。
3)、选择当日气温较低时或小阴雨天进行移植,一般可在下午五点以后移植。
4)、应采取带土球移植。
5)、各工序必须紧凑,尽量缩短暴露时间,随掘、随运、随栽、随浇水。
6)、夏季移植后可采取搭荫棚、喷雾、降温等措施。
5.6.4后期养护:按规定时间为一年,即新植三遍水后转入后期养护,应固定专人负责。主要项目包括:浇水、中耕、修剪、去蘖、防治病虫、施肥、防寒和看管维护。
第六章 工程验收及技术档案 第一节 验收
6.1.1植树工程验收包括施工中间环节的验收和竣工验收。
6.1.2凡验收的植树工程均应遵照本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和设计的要求进行。
6.1.3工程中间验收按工程顺序进行,验收后要分别写出验收记录。
6.1.4竣工验收一般分两次进行,即植树、竣工后和后期养护结束时。
6.1.5验收单位及手续
a)、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b)、由上级主管单位组织验收。
c)、重点工程除由建设单位验收外还需主管单位验收。
d)、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准备以下资料:
1)、填写申请验收报告。
2)、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3)、设计图纸及变更、洽商资料。
4)、竣工图纸。
5)、施工过程有关大事记和需说明的情况。
6)、外地来苗检验报告以及其它化验资料。
7)、工程决算。
8)、施工总结报告。
e)、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单位出具验收合格证,双方签字盖章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节 技术档案
6.2.1技术档案、施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工程任务的批示、拨地手续、设计文件、图纸、概算等有关资料。
b)、设计变更、恰商记录等手续。
c)、竣工图纸。
d)、施工预算和工程决算。
e)、施工方案和计划、统计资料。
f)、工程大事记。
g)、工程中使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或创新资料。
h)、竣工、验收和移交手续及资料。
i)、工程总结。
6.2.2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存入档案。分页:[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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