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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绿化检查验收办法(图)
 
来源:绿城园林 日期:[2006-4-19]


    (八)设施维护

    1、水电等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浪费、损坏未及时修复或影响景观的,一处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50元,二级管理绿化扣35元,三级管理绿化扣20元;

    2、护树设施安装不当或损坏不及时恢复,每株扣10元;

    3、绿地上的建(构)筑物和围墙(栏)没按要求定期粉刷翻新的,按建(构)筑物和围墙(栏)的展开面积计算,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每平方米扣5元,二级管理绿化扣3元,三级管理绿化扣2元;

    4、为防止人流贱踏而在绿地上设置的围护设施必须整齐、安全、文明,不得使用有刺铁线。违反上述规定设置围护设施的,每米特级和一级管理绿化扣5元,二级管理绿化扣3元,三级管理绿化扣2元。

    (九)其它工作

    1、上班时对人为损坏设施、破坏花草树木的行为不及时制止,作业造成设施及花草树木损坏的,每次扣20元;对行道树和绿地内设施及花草树木损坏的,要求当天对现场进行处理并在5天内修复或补植,如不按时完成,按修复费用加倍罚款,当天未对现场进行处理的,绿地每处或行道树每株扣20元;

    2、园林设施、园林小品以及各项绿化配套设施损坏后未及时修复,按以下标准扣罚,并限期修复:园路、铺装、台阶破损每平方米扣50元,座凳轻微破损每张扣10元,严重破损至不能正常使用每张扣50元,喷泉、灯光损坏每处扣5元,花基饰面破损每处扣2元,已整体破损的每处扣50元,其它园林小品破损的每处扣10元。因雕塑被损坏而影响景观,未及时书面报告的,每处扣20元;

    3、特级管理的街心花园灯光、喷泉没按时开放的,每次各扣20元;

    4、对非法占用绿地红线的行为不制止,对上级批准临时占用绿地有超出规定范围的情况没及时上报,绿地每平方米扣10元,乔木每株扣100元;

    5、不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每次扣20元,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每次扣罚200元;

    6、有紧急情况不积极组织抢险,造成交通阻塞或使损失加大,每次扣500元以上;

    7、对绿地内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或采取有效防患措施,每处扣罚100元;

    8、未按要求做好安全用电、防火等工作的,每次扣罚100元;

    9、接到社会投诉核实无误后,扣罚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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