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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造价计算知识简单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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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园林网 日期:[200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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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称之为成活率期养护,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定》,养护时间从第一阶段结束之日起计算。其中当年六月份前种植的苗木到当年九月分为止;当年六月份后种植的苗木,必须到第二年九月份为止。其养护费用的计算,根据苗木品种、数量,乘以相应养护等级的定额子目单价,累加后,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三阶段称之为日常物业管理养护,养护时间从第二阶段的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养护定额规定其养护费用的计算,应按相应养护登记的定额子目基价计算的,同样需要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养护期为一年的,可不采用系数的方法计算其养护费用。
所谓的养护等级,是指养护定额编制时,根据本市各类园林的养护标准,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公园、游览区类;社区、单位类,并界定了相应的适用作参考范围。但是在实际操作时,可根据业主的经费多少,作相应调整。例如:有些重点公园可接一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有些非重要公园亦可接二类、三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反之,也可以。这样既能适应市场供求双方各种不同的需要,又能体现费用和义务之间对等关系的经济原则。
一个绿化工程造价的编制完成,仅仅代表单方意愿,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作相应的增、减价调整,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之后,方可作为双方认可的工程造价。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1999)第1号《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地区绿化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双方在确认工程造价或发生造价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一、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是本市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社会上的各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工程价格咨询的计价,审价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有监督、检查、管理职能。
二、工程造价的表达方式
1、固定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在确定固定造价时,应事先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固定造价包括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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