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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事故控制要点
 
来源:建筑网 日期:[2018-5-31]
    一、施工现场各类违章操作控制要点

    1.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各工种操作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增强政治觉悟,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3.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4.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进行违章作业,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

    5.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6.施工过程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7.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8.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等常见事故杀害的一样技术措施。

    9.积极参加突发事故应急演练,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10.了解各类安全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要点,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11.能掌握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正确使用方法,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12.能在施工过程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及工作环境和其他劳动用品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13.参加相关培训,,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14.能注意劳逸结合,搞好自身的劳动保护。

    15.爱护和保护各类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二、施工现场防止触电伤害的控制要点

    1.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2.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3.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4.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5.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烧、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6.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7.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8.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9.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或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卫,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三、施工现场防止机械伤害的控制要点

    1.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2.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3.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4.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7.机电设备应做到岗位和岗位职责。

    8.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修理保养。

    9.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10.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四、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安全控制要点

    1.进入施工现场上下应乘坐载人的垂直运输工具,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异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2.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体下通过。

    3.高处作业应按要求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平稳的物体上操作。

    4.施工现场,闲人免进;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5.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6.进入施工现场,应注意周边的安全提示,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在夜间或黑暗环境施工,应按要求配备照明设施,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或无足够采光条件的环境内施工、行走、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9.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五、施工现场防止车辆伤害的控制要点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2.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3.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的部件如作用不良不准出车。

    6.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7.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8.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即: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9.在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的照明。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正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牵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六、施工现场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控制要点

    1.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3.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牢靠,使用必须正确。

    4.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体坠落。

    5.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遥远,万不可防碍通行。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零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7.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9.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10.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或许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七、施工现场防止工人盲目操作的控制要点

    1.新工人、复工换岗或转移工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岗位教育。

    2.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到位,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落实,并保证操作人员能熟练使用。

    3.管理人员必须了解现场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要求工人进行冒险作业。

    4.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必须按要求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持证上岗,非本职工作不得操作相关机械设备。

    5.进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口头讲解相关施工环境、明确作业对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结合工程现况,合理部署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针对现场各重大危险源,预控各类不安全因素,提前排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7.新工人、复工换岗或转移工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岗位教育;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8.各类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等搭设安装后,必须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9.所有高处作业、禁火区作业、带电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及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时不准进行盲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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