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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工程监理:施工阶段质量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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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土木工程网 日期:[2017-5-24] |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其质量的主要因素有“人、材料、机具、方法、环境”等五方面。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投入运行的施工过程中,只要某一环节上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工程质量的提高或可能埋下质量事故隐患。因此。监理工程师应该独立、公正、公平地做好本职工作,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抓“重点部位”的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从而有效的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质量控制。
1、工程开工监控
(1)工程开工应有设计文件,设计文件不全不能签发开工令;
(2)督促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图纸给监理部,设计文件中设计人员签名应完善,盖注册章、出图章、审批手续齐全、建设单位(地区公司工程设计中心)应盖章;设计图纸应按规定经审图机构审查,审查意见监理部应留底;如不符合要求,应有跟踪落实;
(3)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图纸会审;设计单位应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应经审核方能签开工令: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完后,按公司规定上报的应将监理部审查意见及方案一并提交给地区公司审查,最后将审查意见及方案提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同意后才能签名盖章,要注意的是施工组织设计封面盖章要符合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一般加盖项目总监的注册章,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和程管理的依据,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时应提出申报,按程序重新审批;(要特别注意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节能措施,如施工单位没有提及到,就要求施工单位补上);
(5)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专职管理制度,协助承包单位完善质保体系,按规定对分包单位资质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其资质资料存档备查;
(6)协助并积极参与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工地第一次会议;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上(按公司《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交底》模板)进行监理工作的交底(并当有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时都应在例会上进行监理工作的交底),并交底工地监理例会纪要表式化范本(详《关于试行工地监理例会纪要表式化范本的通知》)和《口头告知确认单》配合;
(7)监控施工单位每个分项开工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审查承包单位(包括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
(8)与当地质监部门联系,安排监督交底;
(9)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与验收;
(10)对施工现场及施工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复核工程基线和标高;
(11)对现场各准备工作检查合格后,报甲方同意后,方可签发开工令;
2、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控制
(1)原材料必须经验收才能用于工程。报验的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要求才能同意使用。原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报验申请表,进场时对材料外观进行检查,核对数量清单及出厂合格证,如需要进行复检的材料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对进场材料进行复检,施工单位取得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交给监理部,如复检合格及时签署意见,如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将所进材料清退出场;
(2)采用新材料、制品应附有技术监督文件、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经审核验收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须达到如下要求:
①质量保证资料齐全、有效,有关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②现场实物标志与材料相符。
(3)主要设备进场应附有技术说明书,进口设备还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技术说明书。施工单位应在设备进场时即使填报“设备进场报验单”,项目监理部应及时会同地区分公司专业工程师、建设单位、供货单位开箱检验并办理签证,对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作退货处理;
(4)按有关规定需见证取样送检的原材料必须要见证取样送检。送检必须到工地所在区、市建筑工程质检站试验室或建设单位指定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否则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主要装饰材料、构配件应要求施工单位先报样板,样板必须经甲方、设计、监理、施工共同确认;
(6)对于大批量的装饰和管线材料、主要设备,首批进场时,应报地区监理部专业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参加验收;
3、施工过程中现场质量监控
(1)协助承包单位完善工序控制制度,建立质量管理点,及时检查质量统计资料,分析影响质量的原因,找到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在每一个新的工序开工前应组织项目监理学习相关规范规程和施工图,监控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技术交底。
(2)严格工序间检查,主要工序作业(包括隐蔽工程)需要按有关验收规定,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报验必须是书面的,现场检查后即时在现场签署结论(不管是同意与否),不得积压,不得后补;
(3)安排巡视检查和重点抽查,要求项目监理至少要每天二次(上、下午)巡检工地,巡检时必须带上预计检查工程的图纸、相关工具,并进行平行检测与试验;
(4)审查工程变更(我司目前仅作技术上审查,应注明:“涉及进度和造价调增的应获建设单位同意确认”);
(5)出现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及时向地区公司汇报,审查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并对处理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6)按公司要求通知地区监理部安排人员主持或参加分部、重要分项工程、施工样板验收;
(7)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基础、主体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中间验收,在未获质监部门或地区监理部同意的情况下,项目监理部不得擅自配合施工单位进入下一分部工程施工;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和中间验收中的施工保资料核查,也是履行合同专用条款中专项的重要工作;
(8)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9)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旁站监理工作
(1)开工前主持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2)按旁站监理范围,对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安排监理员实施旁站,总监(总代)在监理员实施旁站前应对其进行技术交底,提醒其本次旁站主要注意事项及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
(3)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含:①检查施工单位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专职质量员及安全员不在岗时或存在安全隐患时,拒绝旁站。②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③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④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要对监理日记和旁站监理记录进行核对;旁站记录应是现场录入,不应后补。
总之,建筑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在施工阶段,必须采取严格有效的控制方法,即以动态控制为主、事前预防为辅的管理办法,严格把握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3个环节,从预控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进行动态控制,从而有效实现工程项目实施的全面质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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