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包括挖方和填方。在挖方工程中有一般建筑的工程线基坑、市政工程的管线基坑、道路挖方和建筑深基坑等。在填方工程式中有“三通一平”的大面积填土、路基填土、建筑基坑回填等。至于道路挖方、逆作法开挖另见其他监理细则。
1.土方开挖
1.1、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基础设计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对深基坑尤其要特别认真审查。
1.2、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监察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线,务求准确。
1.3、深基坑开挖前须建议业主聘请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路路面、民房建筑等)进行监测。并协助业主确定监测队伍、监测项目与,内容。
1.4、深基坑开挖前还必须对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允许开挖。
1.5、采用爆破工艺开挖的、应督促施工方和业主向对口政府部门申报,并接受其管理。
1.6、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
1)、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
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
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
4)、地表水、雨水冲刷情况;
5)、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6)、有无塌方;
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8)、施工进度;
9)、有无超挖(工程量超预算……)等待;
10)、施工安全(如下层掏洞开挖、挖土机下作业等)。
1.7、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人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
1.8、暴露时间可能较长的深基坑,应建议业主聘请专业人员评估地基岩(土)层的风化速度,塌坑的可能性或基底会否隆起。
1.9、验槽: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并填写〈基槽复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03)或〈基础坑(槽)验坑(槽)检查记录〉(监表土基-004)。验槽内容如下:
1)、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合;
2)、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同,(这对线基础和管线基础尤其重要);
3)、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如何;
4)、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
5)、桩头处理: 验槽后,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2、土方回填
2.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压实施工机械筛子等设备。
2.2、复核填土工程的轴线边线。(与施工方共同进行)。
2.3、审核施工方案。
2.4、随时检查压实机械的运作,以保证设计要求的压实功能;检查铺土厚度,土粒过筛情2况。
2.5、按相规范、规程或设计图要求,抽检填质量(如含水量、密实度指标),并填写〈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工程隐蔽检查记录〉(监表基-005)、〈地面基层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表〉(监表土基-011)和〈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13)。
2.6、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等各方验收填土的面积、标高、坡度并签名确认。
3、土方运输:检查作业时间,进场的运输机械、人力,是否有准运证,如果夜间运土,是否报市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夜间运输等。
4、工程量核算,挖方要注意岩与土的分界
5、无论挖方还是填方,施工前均须审核施工队伍的资质
6、具体操作可详见附录
7、质量记录
7.1、基础坑(槽)验坑(槽)检查记录(监表土基-003)
7.2、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工程隐蔽检查记录(监表基-004)
7.3、地面基层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表(监表土基-008)
7.4、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