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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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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项目管理者联盟 日期:[201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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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施工单位应该按照施工合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变更完成所有工作,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资料齐全,自检合格后,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本工程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的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人员,根据相关规范进行预验收,功能性检测合格,住宅工程还要进行分户验收。
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还要进行专项验收:消防工程验收、人防工程验收、电梯工程验收、供电部门验收、小区绿化的验收、防雷部门验收、规划部门验收、环保部门验收。
专项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提前7个工作日,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届时,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邀请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消防主管部门、人防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市政部门、环保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档案管等部门举行竣工验收会议,会上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分别对工程进行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同意竣工验收。
会后,建设单位将工程有关资料报送档案馆,档案馆将资料验收合格通知单签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报告签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竣工验收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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