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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双轨制的缺陷和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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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作者:童佳民 日期:[201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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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国以来,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一直沿用政府指令性计划模式。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有的静态计划指令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动态的市场变化,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例如造价管理部门每月推出信息价,来适应动态的市场;划分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来适应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但是,渐进式的市场的变革在不断进行,工程项目的计价模式也需要不断改革。在我国即将加入WTO的前夕,我们需要考虑的不仅是如何适应现有的市场规律,更应考虑今后若干年的形势变化,考虑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关键词:工程造价;双轨制;造价管理
1、现有定额计价模式的缺陷
现有定额虽然有信息价作为动态调整依据,但是,基本上仍然是静态的定额计价模式,与欧美国家的计价模式存在较大差距,而其中难以跟上市场变化的动态节奏是现有定额计价模式的最大缺陷。首先,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工业经济中衡量生产力的生产函数注重的是劳动力、资本、原材料、能源等要素,把知识、技术看作影响生产的外部因素,而在知识经济中,知识被纳入生产函数之内"1随着现代经济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变,科技由生产函数的外部因素转为内部的决定性因素。定额的测算速度难以跟上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也与定额的稳定性要求相勃。其次,列入定额和信息的材料种类难以适应品种繁多的建材市场,对材料的定价要求也与同类不同品牌材料的价格差异性起冲突。第三,不同的激励方式下,工人的生产效率不同,我国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平稳过渡的变革时期,企业的管理形式和制度都在不断探索,生产效率已今非昔比,人工消耗明显减少。同时,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市场对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特别是装修项目对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人工消耗量大、价高。因此,现有定额反映的人工消耗和价格与实际误差较大。第四,表现在定额所留的活口上,实施同一项目,采用不同的工艺可得出不同的造价,这是由成本形成价格的计划经济计价模式,而不是由竞争形成价格的市场经济计价模式。第五,同一项目由不同的施工企业实施,或施工企业在不同时期实施,管理成本不同、材料、人工消耗也不同。同一项目在同一辖区内,如果选址不同,则外部条件也不同,最终成本也不同。以统一的定额价格来综合这些差异,势必产生较大的误差。第六,信息价的信息来源主要依靠信息员提供和市场调查两种途径,而信息员主要来自施工企业和建材商,市场信息也存在虚高报价的现象,因此,一些地区信息价比市场价偏高。
2、市场对定额调整的管理缺陷导致定额计价双轨制的形成
定额及信息价格与市场价格存在差异,但是,由于一个工程项目的造价,由许多子项组成,这些子项的定额水平有高于市场价格的,也有低于市场价格的。造价管理部门采取了规定定额计价的综合平衡原则,抵消正负误差,再根据造价管理部门测定的指数来调整总体水平。因此,总体上说,按定额和信息计价能基本反映工程项目的市场价格水平。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由于信息价不能网盖所有材料种类,并且,同类建材品种繁多,价格相差很大。具体的工程项目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一些材料和子项难以或没有明确如此详细的要求,一些价格在施工过程中由双方协商形成。其次,一些特殊的工程项目,某些子项所占比例很高,基于综合平衡的原则计价,对整个项目的误差较大,难以适用,双方需要协商解决。第三,一些工程的分包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通过招标形成,其形成的价格成为甲乙双方计价的依据。
因此,目前的工程项目计价模式存在着按定额、信息计价的模式,和按市场价格进行协商计价的双重模式,从而形成了工程计价的双轨制。
3、工程计价双轨制下产生的寻租现象
在工程计价中存在双轨模式,因而也必定存在经济租金,它是造成广泛寻租活动的根本动因。经济租金等于市场价格与定额计价价格之间差价的一部分并与这个差价成正比,经济租金愈高,寻租激励就愈大,腐败现象就愈严重。我国建设领域腐败案例高发的事实也证实了这一点。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国家,由于国家正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约束激励机制的破和立与改革的步伐存在时间差,与欧美国家相比,内部人问题更加突出。按定额和信息计价的工程建设,理论上说,如果按市场价调整,由于消除了差价,也就不会产生租金。但是,寻租者能影响投资方内部人或管理部门官员的特权设立租金,扩大差价,以达到其分享寻租的目的。
首先,现有定额计价模式遵循综合平衡原则,就是说,低于市场价的定额子项由高于市场价的定额子项来弥补。如果对低于市场价的主要项目予以补贴,那么,由此产生的整体价格水平将高于市场价格,从而产生租金。
其次,由甲乙双方从市场询价采购的材料,内部人凭借信息传递的缺陷甚至设置信息传递障碍,包括利用市场的虚高价格信息、舍近就远采购以延缓信息传递速度和减少信息传递量、利用品牌和质量差、对采购信息采取保密等等手段,以达到设置差价、产生租金的目的。
第三,建设过程中,对分包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机制相对更薄弱,内部人可以方便地操纵招标投标的形式和结果,所产生的价格也就脱离市场价。
由于工程建设投资额巨大,每年固定资产投资近三万亿元,其中政府和国企的固定资产投资达一万多亿元,由工程计价双轨制产生的差价总量非常巨大,这也是建筑市场产生腐败的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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