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规范》第16.3.4条规定:“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为了加强对工程竣工资料的统一管理,确保施工项目顺利交工,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负责汇总、整理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竣工资料。工程竣工资料应随施工进度进行及时整理,应按系统和专业分类组卷。审核项目经理部施工全过程中建立的竣工资料时,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要求,在交付竣工验收前必须加以解决。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还应具备取得监理机构签署认可的报审资料。承包人的有关部门要指导项目经理部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组卷,使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
项目经理部在进行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组卷排列时,应达到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的统一,做到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各种资料表式一律按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规定的表格使用。
整理工程竣工资料的依据:一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对工程档案和竣工资料的规定;二是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对资料内容的要求;三是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部门和工程竣工备案部门对竣工资料移交的规定。
1.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内容整理的要求
(1)工程准备阶段资料:
①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A.承包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保存;
B.施工合同由承发包双方各自保存,发包人移交备案。
②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A.项日经理、项目副经理应注明资质等级及编号;
B.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编号;
C.施工管理负责人应有相应的上岗证书及编号;
D.应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人和报送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施工技术准备资料:
①工程开工报告(包括复工报告):
A.工程开工(或复工)报告应由承包人在施工准备各项工作完毕或复工条件具备后提出,每个单位工程开工(或复工)都应填写;
B.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和工程监理手续已经完备,具备施工条件;
C.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应在工程开工(包括复工)报告上签认,报审手续齐备。
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A.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并报上级审批;
B.编制补充、变动施工方案,应有补充、变动的审批手续;
C.实行建设监理的,应填写报审表致监理人,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
③图纸会审纪要(记录):
A.每次会审结束,均应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B.与会各方代表应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表示接纪要的内容执行;
C.图纸会审纪要和各种会议记录应有连续编号备查;
D.施工完毕按自然编号作为竣工资料整理归档。
④技术交底记录:
A.技术交底应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B.技术交底内容应具体,主要项目应齐全,各项交底内容应有文字记录;
c.技术交底程序应严肃、认真,每次交底双方均应有签认手续。
⑤工程施工图预算:
A.承包人负责编制;
B.送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查。
⑥施工日志:
A.施工日志应逐日填写,不得遗漏后补,竣工时归档;
B.记录内容应反映进度、气象、质量、安全等情况;
C.记录主要施工部位的特殊措施和施工方法;
D.记录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提出的要求、意见和做出的决定等;
E.记录应连续完整,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得与其他相关资料产生矛盾。
(3)施工现场准备资料:
①控制网设置资料:
A.控制网的设置应准确;
B.应有图示和签认手续。
②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及复核记录:
A.每个单位工程都应有定位测量资料,坐标与原有建筑物相对距离应清楚;
B.定位测量包括:建筑物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标准轴线柱、平面示意图);
C.工程轴线、定位桩、高程测量应有复核记录。
③基槽开挖测量资料:
A.轴线、放坡边线、断面尺寸、标高、坡度等应验线;
B.应履行报检签认手续。
④施工安全措施:
A.采用的安全措施应有资料;
B.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
C.工伤事故资料应建档。
⑤施工环保措施:
A.文明施工资料应建档,原则上由承包人保存;
B.有关施工环保方面的资料,按约定应提交的,应向发包人移交。
(4)地基处理记录:
①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置图:
A.应按规定绘制钎探平面布置图;
B.钎探应有记录资料,记录应签认审核。
②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A.地基验槽应做记录,有关各方要签认;
B.地基处理应有试验资料、夯实报告、下沉量记录、夯击记录等;
C.处理情况应有复验记录。
③桩基施工记录:
A.应按规定建立打桩施工记录;
B.桩基检测应按规定进行质量检查;
C.检测资料应齐备。
④试桩记录和补桩记录:
A.试桩应按规定做好试桩记录;
B.补桩应有平面示意图。
(5)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①设计会议会审记录:
A.设计会审提出的问题应有会议记录;
B.由设计单位签章作为正式设计文件指导执行施工。
②设计变更记录:
A.设计变更具有施二[图补充效力,应由设计技术负责人签发并盖有设计单位公章;
B.设计变更通知应及时办理,签认手续应完整,必要时应有图示;
C.实行总分包管理的项目,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应通过总包人后办理。
③技术核定和工程洽商记录:
A.技术核定与设计施工图等效,有关变更的技术核定或洽商记录,应由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各方代表签认;
B.设计单位若委托监理人、发包人办理技术核定,应依法办理委托签认手续。
(6)施工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
A.对工程定位测量应有检查记录;
B.检查记录应完整,应有签认手续。
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A.预检内容应注明部位,并说明预检要求;
B.预检意见应明确,复查验收交接手续应完备。
冬季施工混凝土搅拌测量记录:
A.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搅拌出机温度等均应详细记录;
B.测温记录应全面记载。
冬季施工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
A.应有混凝土人模时的气温记录、养护温度记录、内外温养记录等;
B.应有测温点布置图,包括测温部位和深度等。
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
A.烟道应做通风、抽风、漏风、串风试验,结果应做记录;
B.垃圾道应畅通,并做好检查记录。 分页:[1] [2] [3] [4] [5]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