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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园林绿化养护监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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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土木工程网 日期:[2018-8-22] |
养护的监理,首先要熟悉养护工作的规律,科学合理设置监理环节,其次要根据不同植物种类和品种的生长特点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建立切合实际的监理方式,本文分树木,行道树,病虫害和草害等防止的监理环节以及监理具体措施四个方面提出养护工程的监理设想。
1.树木养护监理环节
1.1灌溉与排水
(1)新栽植的树木应根据天气、立地条件和树种的抗旱能力,进行适期、适量的灌溉,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
(2)绿地中已栽植成活的树木,在久旱或立地条件较差、土壤十分干燥时,应及时采取灌溉措施。
(3)在夏季空气干燥时,对一些叶质纤薄易受日灼的树种还应适当地进行叶面的枝干喷雾。必要时搭棚遮荫,午问喷水于荫棚上,以增加空气湿度,减少植物体内水分的蒸发。
(4)灌溉前应先松土。夏季灌溉宜早晚进行,冬季灌溉选在中午进行。灌溉要一次浇透,尤其是春夏季节。
(5)暴雨后应排除树木周围的积水。新栽树木周围积水尤应尽速排除。
(6)灌溉用水不能采用有害污水。灌溉时,要注意保护树木根部的土壤不被冲刷。
1.2中耕除草
(1)各类绿地中影响植物景观的直立性杂草必须铲除。对影响树木生长的各类野生性藤蔓,应及时清除。
(2)树木根部附近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中耕深度为10-20cm,以不影响根系生长为限。
(3)中耕除草应选在晴朗或初晴天气,且土壤不过分潮湿的时候进行。并要注意不可削伤树皮,折损枝条。中耕时应及时清除地面和土壤中的瓦砾、石块。
1.3施肥
(1)树木生长期施追肥,可以按照植株的生长势进行。
(2)施肥量应根据树种、树龄、生长期和肥源以及土壤理化性质等条件而定。一般乔木胸径在15cm以下的,每3cm胸径应施堆肥1.0kg;胸径在15cm以上的,每3em胸径应施堆肥1.0-2.0kg。树木青壮年期欲扩大树冠及观花、观果植物,应适当增加施肥量。
(3)乔木和灌木均应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应与树木的冠幅相适应,深度应在根系密集层以上,宽度约为25-30cm。施肥后,要将环沟填平。
1.4修剪、整形
(1)树木应通过修剪稳定树形。从5月份开始,每月修剪一次,主要修萌枝、下垂枝、干枯枝、侧缘线以及下缘线,开花植物应在花芽萌动前进行。修剪是为了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生长茁壮,促进花芽分化。各类绿地中乔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凡因观赏需要,可根据树木生长发育的特性,将树冠修剪、整形,使形成和保持一定的形状。
(2)树木应根据不同生长习性而采取不同的整形措施。对顶芽优势特别强的树种,应保留其顶芽,维护其塔形、圆锥形树冠;对顶芽优势不太强而发枝能力强,易形成丛状形树冠的树种,宜整修成圆球形、半圆球形或自然形树冠。对已成形的球形植物,在整形修剪时,应适时进行摘心,对空隙点要进行吊扎;对喜光的观花小乔木,一般整形修剪成自然开心形,也可根据不同的功能要求进行整形。乔木整形要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景观美化效果。
(3)树木修剪的程度,应根据主、侧枝问的生长习性、树龄及树种的特性而决定。在整形时,为了使主枝问的生长势平衡而保持均匀的树冠,应采用“强主枝重剪,弱主枝轻剪”的修剪原则;但如果要调节侧枝的生长势,则采取“强侧枝轻剪,弱侧枝重剪”的原则。已衰老树木可采取重度修剪,以恢复其树势。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修剪。畏寒植物一般在春季修剪。
(4)对成形乔木树种,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枯枝以及根部萌蘖枝。除了特殊需要外,一般不宜作过度修剪。对不同品种组合的树群,修剪时要注意调整植物群落,突出层次,做到相互间的协调统一。
(5)花灌木修剪,要有利于促进短枝和花芽形成,有利于枝叶繁茂,分布均匀,修剪应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
(6)修剪时,切口部必须靠节,剪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倾斜,剪口要平整。一般花木大于6cm的枝条剪口,名贵花木大于3cm的枝条剪口,应涂抹园林专用防腐剂。对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防扯裂,操作时必须保证安全。
(7)上树修剪要遵守安全操作规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5防护措施
(1)高大乔木在台风等灾害性风暴来临前夕,应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对一些根浅、迎风、树冠庞大、枝叶过密以及立地条件差的树木,可根据情况分别采取立柱、绑扎、疏枝、扶正等措施。预防台风的各项工作应在台风来临季节前做好。
(2)凡易受冻害的树木,冬季应按不同树种分别采取根部培土及覆草、主干包扎、修剪等防寒措施。防寒工作应在12月上旬完成。对包扎保护越冬的树木,视树木耐寒程度和天气情况,在春分后逐步拆除其包扎物并立即清运,最迟要在4月上旬前拆除清运完毕。对新栽种需防寒保护的珍贵树木,必要时在树的西北面可搭防风棚。(3)为防止雪压损枝,大雪时应及时清除枝叶积雪;有倒伏危险的树木应立柱支撑保护。清除积雪时不得损伤树冠。
1.6补植树木
(1)因市政、交通和病虫害等因素造成死亡的树木应及时清走,补回与原树种种类相同、规格基本一致的植株,并加强管理。
(2)对补植缺株的树木,监理需现场记录、核验、签证。
2.行道树的养护监理环节
(1)每年施有机肥料一次,每株施饼肥0.25kg,追肥一次,每棵施复合肥、混尿素0.1kg,采用穴施及喷洒水肥等,然后用土覆盖,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10cm以上,及时防止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一次,确保无杂草。
行道树主干分枝点高3.5m,树冠一般宜以保持自然生长为好,如遇有架空线者按杯状形修剪。行道树全年抹芽不少于3次,不定芽的长度不应超过15cm,在树枝稀疏或缺枝处,要有目的保留一些不定芽,使他成为补充枝。抹芽时不准拉伤树皮,不准保留残枝。行道树修剪下来的树枝要及时清除。
(2)质量要求
①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②叶子健壮。
③枝干健壮。
④行道树基本无缺株、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⑤养护作业产生的垃圾能及时做到随修随清,并做到经常保洁。
⑥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拴刻划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
(3)防灾措施
①防台
a.上海地区在7-9月常受台风侵袭影响,在台风到来之前要及时检查行道树的支撑固定情况,须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对迎风、树冠较大、枝叶过密或栽植时间短的行道树分别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打地桩等综合措施。特别是对年久、蓬大的老树应用三角钢丝绳吊桩等防护措施。对树木根部出现低洼和积水现象时,必须在台风来临前加土。
b.台风来临时要密切巡视现场,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排除,台风过后应分轻重缓急进行抢救,对倾斜的树木要及时稳固,对倒伏的树木要及时搬移,及时清除断枝落叶,确保道路的正常进行。
②防雪
a.密切注意气象预报,为防止雪压损枝,当预报大雪降临时,预先加强行道树的巡视,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重点监护措施。
b.一旦发生如2008年春节那样的大雪灾害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打雪减轻雪荷载受冰冻后压断枝条,有倒伏危险的树木应立柱支撑保护。
c.大雪过后对倒伏、倾倒的树干及时进行修剪和搬移,及时清理行道树根部的冰雪和断枝落叶,确保道路的正常进行。
③防旱和防寒
对新种的行道树和皮层较薄不耐日灼的树木,要根据天气情况对它们进行适当的根部浇水,主要还是以树冠及叶面的喷水为主,以免浇水过量造成烂根。在冬季对不同树种分别采取根基培土及覆草、主干包扎、修剪等防寒措施。
3.防止病虫害和草害监理环节
3.1防治病虫害
(1)维护生态平衡,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防治方针。充分利用园林问植被的多样化来保护和增殖天敌,抑制病虫危害。
(2)应做好园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工作,根据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及时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防治效果应达到95%以上。
(3)严禁在开放性地区使用剧毒、高残毒和有关部门规定禁用的化学农药。使用化学农药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施工操作规程进行。
3.2防莠剂的使用
(1)使用防莠剂应了解其药剂性能、适用杂草种类和生态习性、使用地区上的花木种类及其对该药剂的敏感程度。应先经过小面积的药效和药害试验,以确定使用药剂的种类、浓度和使用方法,以切实做到安全、有效。禁止在开放地区使用对人畜毒性高的除莠剂。
(2)调配药剂应采用标准量具,按照经过试验而确定的浓度比例和当天需用量进行配制。已配制好的药剂,应避免置烈日下曝晒。
(3)药要严格防止沾染到花木上。对敏感性强的花木,必须划出保护行或设置保护物隔离。喷药要均匀,有风时应注意风向,风大时不宜喷放。
(4)在草坪上操作时,药桶下要有保护物衬垫,药液不得外溢。
(5)药剂用完后,工具要立即清洗,洗下的水不得倒在植物根部附近和草坪上或水体中。
4.绿化养护的监理措施
(1)协助业主落实养护单位和专职养护人员,建立养护工作责任制和岗位工作职责。
(2)审核养护单位制定的年度养护计划,重点针对绿化品种、环境,在季节、气候因素等条件下的养护措施。
(3)审批养护单位根据已批准的年度养护计划而制定的月度养护计划,签证月度养护工作量统计报表。
(4)加强养护监理的巡视旁站制度。
(5)对日常浇水、除草中耕、修剪补植、去蘖、防治病虫害、施肥、防台防寒和看管维护等绿化工程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予调查和确认并督促处理,做好监理记录。
(6)监理单位建立养护监理月报制度,对每月的养护工作内容:计划完成情况、养护的成果、安全情况、下月养护工作重点及养护工作量核定签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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