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工程管理方式的对比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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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建筑网 日期:[2018-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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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投标阶段重点在于如何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工程实施管理阶段的重点在于如何有效地管理工程实施。如果能够充分理解不同工程管理方式的特点,则对顺利完成工程采购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工程项目管理的方式有多种类型,每一种管理方式都有不同的优势和局限性,适用于不同的工程项目。目前,在各国工程项目建设中广泛使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方式有传统方式(TGC)、设计建造方式(DB)、施工管理方式(CM)、bot方式等等。
传统总承包(TGC)方式基于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三者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应用范围最广,历史最悠久。业主选择工程管理方式时,多数是依赖于监理工程师的建议。由于其他管理方式的兴起,传统总承包方式在工程管理上的应用呈下降趋势。但是不论如何,适用于传统总承包方式的标准合同众多,管理制度完善,业主可以有效介入工程管理活动,监理工程师经验丰富,并且承包商责任明确即按图施工,承包商只承担有限的责任,因此,传统总承包方式仍得到广泛应用。
设计建造(DB)方式改变了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承包商同时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主关注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承包商如何去实施。就象修理汽车一样,业主将其察伤的汽车送到修理厂去修理,并不规定修理厂商所使用的劳动力和材料,而修理商在修车前肯定对如何修车进行了类似的设计和思考。在设计建造方式中,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在项目承包商内部得到解决,大量冲突掩盖在承包商内部。
施工管理(CM)方式通过施工管理商来协调设计和施工的矛盾,施工管理商早期介入工程项目,通过快速路径法,可以做到提前施工、提前竣工。
由于BOT方式更侧重于项目的融资管理,BOT方式及其他方式在此不作讨论。
1不同工程管理方式的对比分析
1.1业主介入施工活动的程度不同
业主介入施工活动的程度与业主进行工程管理的态度有关:有些业主可能希望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而有些业主可能放手让设计人员和承包商工作,只要工程按合同完成就支付工程款。这也许是业主介入施工过程的两个极端情况,实际上业主可能根据其人员素质、以往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等适当地介入施工活动。
传统总承包方式中,业主聘用监理工程师为其提供工程管理咨询,以及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等的管理。在国际工程惯例中,建筑师(设计单位)也为业主承担大量的项目管理工作,因此,业主并不直接介入施工活动。
在设计建造方式中,业主缺乏为其直接服务的项目管理人员,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业主必须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
在施工管理方式中,一般不采用施工总承包商,业主将与大多数承包商直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虽然施工管理商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施工管理,但业主必须同时介入施工活动。这三种不同方式对业主介入施工活动的要求程度见图1。
1.2设计人员参与工程管理的程度不同
设计人员参与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设计人员既可以只提供适当的施工图纸,负责图纸质量,又可以负责大量现场管理工作,对施工任务签证等。在不同方式中,设计人员参与工程管理的程度区别见图2。
传统总承包方式授予设计人员(建筑师)极其重要的管理地位,建筑师在项目的大多数重要决策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总承包商必须服从建筑师的指令,严格按施工图作业。在国际工程中,大多数标准合同条款均赋予设计人员类似的权利。因此,在传统总承包方式中,设计人员参与管理工作的程度最高。
在设计建造方式中,设计和施工均属于同一班子内部的工作,设计人员参与工程管理工作的程度也很高。但是,有关设计方面的任何纠纷必须与工程的成本和进度相协调,在承包商内部解决,由此排除业主介入的可能性。并且,设计建造承包商通常首先表现为承包商,然后才表现为设计师,在总价合同条件下,设计建造承包商更多地关注成本和进度。因此,设计工作和工程管理工作得到一定程度地分离。
在施工管理方式中,设计工作和工程管理工作得到彻底分离。设计人员虽然作为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参与方,但工程管理的中心是施工管理商,施工管理商要求设计人员在适当时间提供设计文件,配合承包商完成工程建设。
1.3业主进行变更的权力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可能由于各种原因经常要求进行工程变更。如果业主在工程建设中希望进行工程变更,则可通过合同条款明确业主进行变更的权力。但是,在不同工程管理方式中,合同结构关系不同,从根本上限制了业主进行工程变更的权力,见图3。
在传统总承包方式中,总承包合同一般包含详细的合同条款,允许业主对可能的地方进行工程变更。但是,一般要求合同双方严格执行合同,合同内容的变更一般不大。因此,在传统总承包方式中,虽然合同允许业主适当变更工程范围,但变更的范围有限。
设计建造方式中,承包合同通常没有细化工程承包内容的机制,也没有暂设工程量之类的清单,一般对承包范围作总价规定,业主可以变更的内容最少。
施工管理方式中,施工管理商将工程项目划分为一系列独立的工作包,每一工作包在各自分别招标前才最终确定,相对于工程项目开工时间而言,工作包的最终确定要晚得多。因此,业主拥有最大的工程变更的权力。
1.4工程责任的明确程度不同
合同结构对划分工程责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些合同结构比较简单,当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责任相当清楚。一些合同结构比较复杂,有时虽然合同条款已作明确规定,但针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仍然较难明确界定责任。明确的工程责任划分,有利于迅速处理工程事故。不同管理方式的责任明确程度见图4。
由于传统总承包方式中承包商的责任是按建筑师的设计图纸施工,因此,任何可能的工程纠纷首先从设计或施工等方面着手。并且传统总承包方式经常使用指定分包商,这样导致工程责任划分更加复杂和困难。
与传统总承包方式相反,设计建造方式具有最明确的责任划分,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负责,即使是自然因素导致的事故,承包商也要负责。
在施工管理方式中,业主和承包商直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由于存在建筑师、众多独立的承包商和供应商,因此,施工管理方式在工程责任划分方面比设计建造方式复杂,但不及传统总承包方式复杂。风险型施工管理方式在工程责任的明确程度方面与施工管理方式(本文主要指代理型施工管理方式)完全不同,而与传统总承包方式类似,工程责任划分最不明确。
1.5项目管理的复杂程度不同
一般较难准确评价项目管理的复杂程度。在工程管理方式评价时,主要考虑项目组织的复杂性,以及技术复杂性。不同的工程管理方式的复杂程度见图5。
传统总承包方式的组织结构一般较复杂,不适用于简单工程项目的采购。传统总承包方式在招标前应将所有工作已完全确定,并且假定设计人员比施工人员知识丰富。为了更好地发挥专业承包商的优势,在复杂项目采购时可能使用更多的指定分包商,总承包商此时不仅完成大部分工程,而且负责工程管理协调。
设计建造方式的管理职责简明,比较适用于简单的工程项目,也可以适用于较复杂的工程项目采购。但是,当项目组织非常复杂时,大多数设计建造承包商并不具备相应的协调管理能力。
对于非常复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方式是最合适的,施工管理商更加专业化、更加富有经验。在施工管理方式中,施工管理商处于独立地位,与设计或施工均没有利益关系,因此施工管理商更擅长于组织协调。同样,施工管理方式也适合于简单项目。国外大量小型项目使用施工管理方式获得成功。
1.6工程项目的进度快慢不同
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一般是项目建议、设计、招标、施工等。工程项目的总进度在此指从项目建议开始到项目结束这一全过程的时间。如果工程建设过程可以搭接重叠时,则进度就可以加快。但有时由于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可能造成工程返工或重做,此时过多的搭接工作反而会降低建设进度。不同方式的工程建设进度快慢对比见图6。
由于传统总承包方式在招标前必须完成设计,因此该方式的进度最慢。为了克服进度缓慢的弊端,传统总承包方式经常争取让可能中标的承包商及早在现场开工,或者设置大量暂设工程量,先于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招标。但上述方式的效果并不理想,时常导致问题发生。
其他两种方式的进度比传统总承包方式快得多。设计建造方式的工作目标明确,可让设计和施工搭接,可以提前开工。施工管理方式的建设进度最快,能保证工程快速施工,高水平地搭接。
2工程成本的早期明确程度不同
工程项目管理的早期成本对大多数业主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风险因素的影响,工程实际价格会发生变化,导致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
传统总承包方式具较广的成本明确程度。传统总承包方式中工程量清单是影响成本的直接因素,如果工程量清单存在大量估价内容,则成本的不确定性就大,如果工程量已经完成固定,则成本的不确定性就小。
设计建造方式均采用总价合同,包含了所有工作内容。虽然承包商可能为了解决某些未预料的问题而改变工作内容,但他必须对此完全负责。从理论上而言,设计建造方式的成本可能较高,但初始成本最明确。
施工管理方式由一系列合同组成,随着工程进展,工程成本逐渐明确。因此,工程采购开始时无法确定工程的最终成本,只有工程项目接近完成时才可能最终明确工程成本。
3结论
通过分别从业主介入施工活动,设计人员参与工程管理,业主变更权力,工程责任划分,项目复杂性,项目进度快慢和项目成本的早期确定等方面对常用的工程管理方式进行对比分析,有利于理解不同工程管理方式的相同和不同之处,对指导工程管理实践,选择合适的工程管理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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