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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简述工程建设监理的四大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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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项目管理资源网 日期:[2016-7-26] |
要了解工程建设监理,必须先深刻认识工程建设监理的四大性质:
1、服务性
监理单位一旦与项目业主签了合同,就得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给业主提高满意的服务,主要是运用规划、控制、协调的手段,控制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协助业主在计划的项目目标内将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独立性
工程建设监理的独立性是指监理公司应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与项目业主和承包商没有隶属关系,而监理工程师应该按照建设监理的依据独立开展监理工作。监理的独立性是公正性的基础和前提,监理单位如果没有独立性,那公正性便无从谈起。
3、公正性
所谓的公正就是坚持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实事求是地待人处事。监理工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法律和为准,站在第三方立场上,不偏不倚地处理争端,既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又不能损害和侵犯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4、科学性
面对着经验丰富,精打细算的业主和承包商,没有过硬的道理哪能让他们信服?同时科学意味着先进,先进也就代表有效益。工程建设监理是为业主提供的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要做到服务到位,就要求从事监理活动遵循科学的准则。其中,对监理人员素质的要求是科学性最根本的体现,而监理人员素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监理工程师素质的高低。
要想搞好一项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除了有称职的监理工程师,还得做好一协调、两管理、三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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