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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治理视角下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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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5-2-2] |
一、引言
从管理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对项目进行解释和分析,项目不仅是一种管理方式,也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如何将现有的项目管理研究成果迅速应用到新的领域,这就要求把项目管理问题提到治理的高度来看,也就产生了“项目治理”,它的提出为项目管理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也成为了项目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
二、项目治理与项目管理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治理是一种制度框架,体现了项目参与各方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权、责、利关系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框架安排下完成一个完整的项目交易,主旨是恰当地处理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监督、激励、风险分配等问题,这是项目治理功能的本质性内容。作者将以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为例对项目治理和项目管理的区别进行分析(见表1所示)。在工程项目的实施周期内,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以市场为载体,以契约为纽带,把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利益相关者)集中到工程项目之中,形成了一个动态的、开放的项目组织。项目治理就是要制定这个动态的、开放的项目组织的实施框架,明确各个实施主体在此框架下的责、权、利,以更好的发挥项目组织的合作适应性和自发适应性。而项目管理则是在此制度框架下,各个实施主体运用各种项目管理技术、方法及工具具体的实施项目。缺乏良好的项目治理的项目,即使有很好的项目管理体系也是无法实现项目价值的,就像地基不牢固的大厦是很危险的;同样,没有项目管理体系的畅通,单纯的项目治理也只能是一张美好的蓝图,而缺乏实质性的内容。项目治理和项目管理两者均是为了有效的创造项目的价值,只是各自扮演不同层次的角色,只有将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项目的价值。
三、治理视角下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演变分析
当前对项目治理和项目管理的研究基本处于“两层皮”的状态,如何将两者结合的研究已非常迫切和必要。作者认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项目组织层面可以将项目治理与项目管理贯穿起来,实现两者的连结和一体化。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整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设置了各项目参与方(投资人、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等)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方式或框架,反映了各项目参与方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可见,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整个项目治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治理理论的发展,可以看到治理模式的必然战略导向就是合作和双赢,以稳定的委托代理关系减少代理成本,从而促使项目治理主体发展经历了业主单方治理、业主代表双方治理、专业化代建型公司的双方治理、项目全部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以信息技术和业务目标整合为内容的IT治理。在治理主体和治理机制的制约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历程也表现为逐渐从以设计-招标-建造方式为代表的传统模式过渡到以建筑工程管理(ConstructionManagement)、项目管理模式(ProjectManagement)为代表的设计施工相协调模式;以设计建造(Design-Build)、总承包、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PMC(ProjectManagementContractor)等模式为代表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模式以及融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的BOT(Build-Operate-Transfer)、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等模式;再到以信息技术为手段的工程项目集成化管理模式。可见,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随着治理理论的演变出现了管理协调和集成化的特点和趋势。
四、结语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首先要在制度层面以项目治理理论为指导构建具有明确的责、权、利的管理制度框架,然后要在此框架下充分应用项目管理方法和信息技术手段来具体实施项目。当项目治理和项目管理两者在制度层面达到系统化的动态均衡时,也就产生了最佳实践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因此,站在治理理论的观点下对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分析,对研究项目治理和项目管理的匹配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探索意义,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有着一定的理论分析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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