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直接成本管理的概念
广义的成本是一个经济范畴,指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发生的各种人、财、物、时间、信息、机会等资源的价值牺牲或付出的代价。狭义的成本是一个价值范畴,指人们进行一项活动时发生的全部支出的对象化了的货币表现。
审计机关成本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从管理的角度看,广义的审计成本是与审计机关行使审计职责有关的一切价值牺牲。它涵盖了审计机关在一定时期内可控的、不可控的所有外部成本和内部成本,不可控的外部成本有审计体制成本、环境成本等。狭义的审计成本是审计机关全部支出的对象化了的货币表现。它是审计机关可控制或施加影响的成本。
审计机关审计项目成本是指审计机关在项目审计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支出,包括所投入的人力、物力、资金、时间等,以审计项目(包括审计调查)为归集对象的货币表现。按照完全成本法,一个具体审计项目的成本可分为直接成本和分摊的间接成本。审计项目直接成本就是能直接算进项目成本里去的成本。按成本构成的不同,它主要表现为项目执行单位的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现场审计的外勤审计成本和为该项目进行非现场工作的内勤审计成本。项目成本中分摊的间接成本就是间接为审计项目服务而产生的成本。
审计机关项目直接成本管理就是对审计项目的直接成本进行组织、计划、预算、核算、分析、监督、评估、考核和奖惩,尽可能地降低成本的一种科学活动。
二、审计项目直接成本的计划与预算
(一)审计项目直接成本的计划
审计计划对执行审计项目起龙头作用。进行审计项目直接成本管理,首先在审计计划阶段就要对项目直接成本有一个科学的计划。
在审计计划的前期调查时,要通过搜集、研究成本信息,走访有关部门,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征求署机关各业务司、派出机构及地方审计机关意见等方式,对各计划项目直接成本进行严谨的可行性论证。明确项目的直接成本构成要素的内容,要在项目计划中列明每个项目工作天数、工作人数、工作量、外勤审计经费的计划,然后按一定的财务计算方法来初步估算各项目的计划直接成本。
在编制了项目直接成本计划后,计划部门应该进行综合平衡,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对于总计划直接成本太高的审计项目,首先要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其直接成本构成要素不可控制造成的,则进一步分析该项目的社会价值。如果这个项目确实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或重大的社会效益,或者是党委、政府、人大批办、交办的重要事项,即使其计划直接成本过高,也要将该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如果计划直接成本太高是由于项目的直接成本构成要素控制不严造成的,则计划部门应重新估算项目的工作天数、工作人数、工作量、外勤审计经费,重新计算项目的计划直接成本,直到将计划直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为止。
制定计划时,遵循“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也是控制成本的好方法之一。在不影响独立性的前提下,计划安排的项目要尽可能就地就近。对能采取送达方式审计、联网审计的项目,就不要就地审计。或者可视工作需要,采取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如德国联邦审计院,有三分之二的项目是采取送达方式进行审计的。
(二)编制审计项目直接成本的预算
预算是成本控制的一种好的方式。如澳大利亚审计署,政府年度审计计划的编制就包括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经费预算来源于每个具体项目成本费用的总和。每个具体项目的成本费用又是根据项目要达到预期目标所需的工作量计算得出的。德国联邦审计院每年编报的预算中,人员经费占80%,其他经费(如交通费、电话费等)占20%。
审计经费是由审计项目决定的,审计机关要细化预算,就要以审计项目预算为基础。审计项目预算又是以审计项目计划直接成本估算为基础的,要将估算的项目计划直接成本纳入项目预算中。实行定额预算是预算管理的最主要方式,要根据工作需要,以项目任务为依据,按照项目直接成本与项目的性质、类型、规模等相匹配的原则核定项目人员和时间,由人员和时间定工作量,再由工作量核定直接支出预算定额,这就是“三定”。不能单纯地以工作人员人数为基数来核定。
在安排直接成本计划时,有两个重要导向,一是目标导向,即以审计机关每年应履行的职责和应全面实现的审计目标为导向来安排。用投入产出术语表达,就是产出既定,使投入的资源最小。二是条件约束导向,即以现有的有限的审计资源如工作人数、工作时间、经费预算等条件约束为导向来安排。用投入产出术语表达,就是投入资源既定,使产出最大。这两种导向有时是矛盾的。一个科学的直接成本计划,应能将二者融合起来。对于署计划、地方各级向下下达的审计计划和批办交办事项,应以目标为导向定成本计划;对于署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自定项目,应以条件约束为导向定成本计划。
当前,计划编制部门需做以下两项基础工作:一是建立被审计对象信息分析系统。这个系统应由被审计对象信息资料、历年审计成本基础数据资料如不同类型项目工作量的测算数据、外勤审计实际工作量、外勤经费实际支出数据等几部分组成。二是建立专家咨询系统。要有一个外部专家和内部专家的咨询渠道,能及时征求、反馈专家意见和建议。
每年初,计划部门将本年的计划项目及其中属于本年的直接成本计划一并下达。各级审计机关在接到项目直接成本计划后,可以将直接成本计划进行第一次分解,落实到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或项目主审个人,使其明确各自在执行过程中的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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