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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历史街区保护的经济理念及策略
 
来源:晓东CAD家园网 日期:[2006-2-12]

    历史街区是城市历史文化传统的载体,反映着城市历史文化传统的延续和发展,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对待历史街区应该更多地从社会道德和人类文明所要求的“公正”目标出发。但是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历史街区的保护也受到市场经济法则的影响和约束,单纯寄希望于道德伦理的准则及由此引发的精神感召力,只会令历史街区的保护步履维艰。因此,从文化的角度探讨历史街区保护的同时,还需要将其置于当今旧城更新的总体趋势中加以考察,深入探讨其中的经济理念和策略。

    一、历史街区保护的现实意义

    在我国全部的历史文化名城中,传统风貌和历史格局保存完整,真正值得和能够实施全面保护的毕竟只是少数。全面保护所需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城市财政的支出,对城市建设的经济实力要求比较高,经济实力不强的城市往往难以维系。全面保护一般选择的是跳出老城、发展新城之路,在保护旧城历史格局和风貌的同时,还必须致力于改善旧城居住环境和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以适应旧城居民现代生活的要求,否则便很难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随着旧城更新进程的‘决速推进,已经实施全面保护的古城正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例如,苏州作为全国唯一实施全面保护的古城,横贯古城的干将路的拓宽工程业已实施,这对古城整体格局的保护有着深刻的影响,从周干蛤先生的题词“古城无价宝,古画难涂描,不得已改造,力求保全貌”⑦中可以看出,这项工程的实施实是一种基于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

    城市历史文化传统保护本质上是保护城市的历史信息,单体文物建筑所传承的历史信息是有限的,更多的历史信息则承载于建筑周围的环境、城市的形态和结构、以及城市的景观风貌之中。因此,判定值得保护的文物环境、值得保护的城市格局和空间布置的秩序是十分关键的,这也是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要旨。

    相对于全面保护的非普遍性和单体文物建筑保护的局限性,历史街区的保护有其独特的优越条件。历史街区—般都保存有较多的历史遗存,有较完整的环境风貌,能够相对全面地表达城市的历史信息,展示城市发展的历史延续和文化特色。由于历史街区集中于一个有限的范围,城市财政的压力相对较小,并且易于为公众所理解,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矛盾也容易协调,有利于妥善地处理旧城更新中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因此,在旧城更新正逐步深入展开的今天,历史街区的保护具有普遍性和现实可行性,其重要地位正日益显露出来。

    二、历史街区保护的经济理念

    现今,城市建设中市场导向已经日益明显,旧城更新正由政策驱动型向效益驱动型转变,历史街区的保护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影响,其中的经济意义得到重视,业已实施的保护项目有的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有的则有外部间接的经济效益。历史街区保护的价值准则正趋向多元化,文化意义上、社会意义上、经济意义上的价值准则是其中的重要分支,三者之间的合力作用推动着历史街区保护的进程。因此,相对于文化、社会意义上的价值判断和探讨而言,经济意义上的价值理念同样需要深入的研究和思索。

    对于整个历史街区,维护是其主要的更新方式。具体到历史街区中建筑单体的更新,则基本上涵盖了维护、整治、重建三种更新方式。因此,历史街区的保护可看作是完整意义上旧城更新的—个缩影。只不过其建筑单体的更新中维护、整治的比例远大于重建的比例,这也正是历史街区的保护与危房简屋推倒重建的不同之处。尽管大规模危房简屋的重建在诸如容积率、动迁安置、建设目标的明确性和社,区邻里结构的保持等许多方面的处理尚不完善,导致争议,但是其对改善旧区基础设施、环境面貌和居民居住条件的作用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也是与当今城市建设“发展”的主题相一致的。它与历史街区保护的显著不同之处在于:无论开发方是外资企业、国内房地产公司或是多方合作,其更新改建行为基本上是从单纯的成本——效益法则出发的,是基于对更新改建后效益回报的预期,如果无利可图便难以实施。例如,曾经一段时期内,上海分布于区位条件较差的三、四、五级地段的危棚简屋的更新—直陷于困境,直至市政府出台了改造这类地区的优惠政策,这类地区的更新才真正有所转机。这同时表明,成本——效益法则也受到相关规章条文的制约,其中对于各项税费的规定成为作用于这一法则的有形的“外部条件”,是一种明确的“正式约束”,将其量化到成本中是—个简单的数学问题。例如,前文提及的更新危棚简屋的优惠政策,包括减免土地使用费在内的十多项中,收费及免征20%的解因平价住宅等,量化到成本中可以使开发商的每平方米

    楼面价成本平均降低450元⑦。反观之,历史街区的保护尽管也要遵循成本——效益法则,但是很难单纯从这一原则出发,这一原则还受到一种无形的“外部条件”的制约,这便是尊重历史、保护传统的道德呼声,它提供的是一种“非正式约束”,很难通过简单的数学方法将其量化到成本中,并且其所提供的约束也是难以减免的,这正是历史街区保护的症结所在。由此也需要将这种“非正式约束”也纳入到成本—效益法则中,作为一种无形的“外部条件”对成本效益法则进行修正,但是这种修正首先不是数学上的修正,而是理念上的修正。

    历史街区的保护,受尊重历史文化传统这样一种无形的“外部条件”的制约,诸如土地功能置换、提高容积率等开发商谋求其开发利润所采用的常规手难以实现。并且,“保存遗存在保真,保存自然遗存的最主要目的在于向世人及后代提供最可靠的历史考证实物”⑧,这种观点业已形成共识,因此对历史传统风貌的保护,原则上尽可能少地走样,尽管难以百分之百地实现,但是相对于同等条件下的一般改建行为(如上海旧住宅成套改建),客观上对更新改建的专业化及精确度的要求在提高,不可避免地加大了更新改建的成本。这意味着,按照一般意义上的更新改建程序来进行历史街区的保护是行不通的,用一般意义上的更新改建观念来看待历史街区的保护也是不治当的。显然,历史街区的保护是旧城更新中的特殊成员,需要特殊的“照顾”,政府在其中需要担当起主要的责任,涉及到的企业和个人也负有相应的义务。

    如此说来,历史街区的保护岂不是成了政府的“包袱”?保护越多,“包袱”也越大?这种理解是有失全面的。首先,城市规划本身便是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平衡,“公平”得不到保障,最终会阻碍“效率”的提高,历史街区如果遭到破坏,对城市的负面影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显示出来,这种损失是无法挽回的。其次,“保存活动所衍生的社会及规划等利益虽不宜明确计算,但其重要性并不亚于其它利益。在恢复社区对其社会与经济价值、邻里前途等之信心方面,史迹保存是个非常重要的力量。”④“历史性建筑的保护不仅因为这些建筑本身具有内在的价值,而且它们还具有外在的影响。一个地区的环境质量得以保持或改善会产生连锁效益,它可以便邻进地区的环境得以稳定,甚至改善。这两段话表明了同—个主题,即历史街区的保护本身有其外部的经济性。例如,堪称典范的屯溪老街的保护便产生了宣传效应,有助于良好城市形象的建立,间接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况且其本身的历史价值已经实现了相当数量的旅游创收。又如,广东省中山市是著名的侨乡,有吸引侨资回乡建设的惯例,华侨的投资更多地是出于我国传统上叶落归根、报效故里这样一种感情上的维系。这个城市中最早形成的城市道路—孙文西路,两侧为岭南骑楼建筑,连绵延续,尺度亲切宜人,体现着南洋建筑文化的历史脉络和氛围(图1),上了年纪的华侨回乡都喜欢去逛一逛这条老街,只有在这条老街上才能真正品味到那一份珍贵的归乡情思,这条街如果保护不好、遭至破坏,必然会挫伤华侨投资的热情,对城市建设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目前市政府已经认识到这条老街的重要性,编制了这段历史街区的保护规划,正准备投入财力逐步实施。以上所举两例仅仅是历史街区保护的外部经济性的某种表现,实际中远不止此。

    三、历史街区保护的策略

    历史街区的保护绝不是单纯意义上的保护,还必须将其纳入到现代生活的轨道上来。因此,历史街区的保护本身也存在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从物质形态的角度来讲,历史街区中需要保护的主要是它的历史空间格局和景观风貌,需要改善的包括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景观及建筑单体内部的空间组织、设施条件等。策略的制定在文化和经济理念的基础上,还必须从这一最基本的认识出发,不仅强调保护历史元素和信息,也需要强化历史元素和信息在经济成长中所扮演的角色。

    历史街区的保护需要改善的内容相对而言容易确定,困难之处在于明确需要保护的内容,这项工作有赖于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在深入、详尽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规划中确定的历史空间格局和景观风貌的保护措施,连同需要改善的内容都应当以条文、规章的形式明确下来(当然,首先需要协调两者之间的矛盾之处),并公之于众,尽管这样也不可能完完全全地体现历史街区保护的所有内容,但起码大部分的要求都已明确,可以避免过多的争议和无谓的探讨。

    历史街区的保护中政策可分为两个层次: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基本政策明确的是历史街区保护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具体政策是在基本政策的指导下,为解决历史街区保护中特定时期和范围内的某个特定问题所确定的具体目标和行动准则。基本政策提供了操作的原则,具体政策则赋予这一原则以实际情况下的灵活性,针对历史街区中某——单体建筑或某一局部地块的更新,具体政策需要将牵涉到的个人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到条文中,’以期调动起全社会的力量。例如,前文提及的孙文西路的保护规划认为,该街区的历史价值主要体现在:依山傍水且居于旧城核心的历史区位、婉蜒曲折的街道平面形态、两侧骑楼建筑限定的狭长的空间格局。基于此,规划确定’厂“保护恢复为主,开发改造为辅”的指导思想并成为基本政策的核心。该历史地段内建筑物被分为四类:绝对保护建筑(只进行粉刷、修缮和设备更新)、一般保护建筑(修缮为主,可实施加固、扩建和完善配套)、整治建筑(保留主立面,其余部分可重建)、新建建筑(需要与传统风格相协调)。并进——‘步在保护孙文西路

    的具体政策中提出了这样的思路:区别对待建建筑单体的三种类型的更新方式,建筑物的保护主要依靠政府的补贴;建筑物的整治则以企业、个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的补贴;建筑物的新建则可以借鉴新区开发的办法,通过降低各项税费和适当增加容积率以吸引开发商的参与。

    历史街区的保护尽管集中于一个有限的范围,但是它与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密切相关,如果不能在更大的范围内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这种保护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需要建立由某一部门牵头、多个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政府担负着历史街区保护的主要职责,资金上的支持是实现这种职责的有力保障,设立历史街区保护的专项基金是必要的。单纯依靠政府进行历史街区的保护往往容易陷入被动的境地,还必须开展广泛的宣传,提供详尽的信息,并鼓励企业和居民的自建活动,调动起公众参与的热情。历史街区的保护应当与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建设相互配合,以避免出现仅仅是城市的局部地段零星改善的结果。所有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总之,对不同的地段、不同的更新方式应区别对待,简单的一刀切的作法是行不通的。历史街区的保护是1日城更新中的特殊成员,对其采取特殊的策略是符合逻辑的。在这里,单纯成本——效益的经济观是行不通的,必须有所修正,其中政府应担负起主要的责任,企业和个人承担相应的义务。

    归根结底,历史街区的保护最为关键之处在于:政府的决策和城市财力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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