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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工程造价中的“猫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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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项目管理网 作者:方武、新厚 日期:[2006-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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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不断加大,基建项目逐年增加,基建、修缮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也不断增多。以河南省某市为例,当地某司法会计鉴定中心在开展基建、修缮工程司法会计鉴定两年多来,审查工程项目50余个,审定金额约2亿元,审减率达20.25%,堵住了4050万元国有资产的流失。建筑工程造价预决算“猫腻”现象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下为检察官通过开展基建项目审查,对所发现问题的分析。
“猫腻”手法多样
建设、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造价预、决算时,多采用以下手法:一是高套定额单价。某市商业银行装修工程原预算价654万元,经司法会计鉴定审减了107万元。二是提高收费标准。施工单位超过正常规定收费标准,擅自提高收费级别。三是多计材料差价,不依据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材料价格,擅自提高市场采购价格。四是不依据图纸设计多计工程量。如某市立交桥工程,原预算价2300万元,经司法会计鉴定审减了700万元。
把关不严损失惊人
建筑工程造价预决算中的“猫腻”现象,其产生主要原因可归结为:
1、施工方凭借技术优势投机取巧,能捞就捞;或利用金钱“开路”,“堤内损失堤外补”,“羊毛出在羊身上”。
2、建设方对工程造价预决算不甚了解,往往受制于施工方,依赖审定方,处于被动地位;或为了个人利益与施工方狼狈为奸,中饱私囊。3工程造价审定部门把关不严,或审定人员不负责任,不熟悉市场信息,这些都容易让心怀不轨者钻空子。
加强监督堵塞漏洞
在建筑工程造价预决算中全面加强司法监督预防力度,对于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首先要加大重点工程预防力度。一是关口前移,预防部门提前介入,及时提供咨询,介绍信誉良好的造价审定部门实行决算,维护建设方的合法权益;二是专家监督,预防部门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对工程造价的监督和审定,切实防止审定方敷衍塞责、串通应付;三是跟踪预防,送法上门,加强教育,防止行贿受贿案件的发生。
其次是要加大对工程造价预决算的鉴定力度。工程造价审定部门在实践中应注意把握以下关键环节。
1.重点审核定额单价的套用。对基础、墙体、梁、柱、板、建筑面积、场地平整等项目要进行重点核算,同时核对乙方在预、决算时所套定额、工程量、取价是否正确。对工程量大、价值高、易舞弊的项目要反复审核计算。
2.全面审核变更项目的真实性。按照甲乙双方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临时用工、改变用材,增减项目记载入表,对内容不详的部分要进行实地测量。
3.认真审核材料差价的合理性。核对材料参考价格的选用与图纸设计是否相符,对照当地定额站编制的价格信息、文件及市场特殊材料价格核定主材型号、规格,进行材料价差的调整,核对与市场价格是否相近,把好材料关。
4.详细审核工程量。鉴定人员必须全面收集并熟悉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切实核实工程量。
5.严格审核工程总造价。根据施工合同和工程变更项目书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建筑工程基价表中的基价标准与施工单位核对后全面审查,对有差异的内容进行调整与洽商,使甲乙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其鉴定结果作为基建部门和施工单位的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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