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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
 
来源:中国建筑行业网 日期:[2006-10-8]
    1、概述

    通常,建筑工程中工程监理人员,在有关施工人员中所占的比例很少,其职务往往是多能的。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应该是对谁负责的问题,如2.4中所述,在法律上可以说是对建设单位负责,同时也可以说是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共同努力承担合同的履行。综上所述,可以认为有对建设单位的责任,对设计单位的责任,对部下的责任(有部下时)等三种。

    3.2对建设单位的责任

    工程监理人员,是驻在工程现场,通常是作为建设单位的代理人主要对承包单位处理技术性的事务。它的责任如下:

    (1)忠实地将建设单位的意图转告给承包单位

    根据图纸说明书等,承包人员虽能充分了解建设单汰的意图,但往往容易抽象化、简单化,所以必须强调这一点。

    (2)要不断努力遵守完工日期

    推迟工程完工日期,虽然在合同中规定有经济制约,但自工程一开工,就应努力进行工序的合理安排,要求承包单位按工序施工,保证按期完工。而且,还要防止因建设单位方面的责任或者是工件安排上的不当等而导致延长竣工日期。

    (3)促进按设计文件施工和产品一样,所承担的工程如不遵守设计文件的质量标准,就不能说履行了合同。

    (4)及时提供各种报告资料

    在规定的时期内,对建设单位应递交工程施工的各种报告。

    (5)将承包单位的意志转告给建设单位

    工程承包合同是以双边合同为原则,在忠实将建设单位的意向转达给承包单位的同时,也应将承包单位的意志转告给建设单位,而且还应共同努力正确履行合同。

    (6)协助组织好施工

    因建筑工程工序的进展是每天每天变化的,所以事前应记载正确的记录,供巳完部分的付款及今后发生问题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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